发布于:2021-04-30
岳亿玲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小儿科
新生儿出生后数日内即应开始补充维生素D,通常为生后2周内启动,每日推荐摄入量为400国际单位,并持续至青春期。该措施依据中国营养学会及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指南制定,旨在预防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1、胎盘传递有限:胎儿通过胎盘获得的维生素D主要依赖母体储备,若孕期母体摄入不足,新生儿出生时体内25-羟维生素D水平普遍偏低,难以满足出生后快速骨骼矿化需求。
2、母乳含量不足:母乳中维生素D含量约为每升20至40国际单位,若纯母乳喂养且未额外补充,婴儿每日实际摄入量远低于推荐值,缺乏风险随月龄增加而上升。
3、日照合成受限:婴幼儿皮肤娇嫩,指南不推荐6月龄以内婴儿通过阳光直射获取维生素D,加之衣物遮挡与户外活动时间有限,内源性合成途径难以稳定保障。
4、缺乏后果明确:维生素D缺乏可导致钙磷代谢紊乱,表现为易激惹、多汗、颅骨软化,严重者出现佝偻病骨骼畸形。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将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列为重点防治疾病。
1、启动时间:足月新生儿生后数日内即可开始,最迟不超过2周。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多胎儿因宫内储备更少,需在医生评估后更早启动,部分情况需先补充至每日800国际单位,3个月后调整为400国际单位。
2、推荐剂量: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0至12月龄婴儿维生素D每日推荐摄入量为400国际单位,可耐受最高摄入量为每日1000国际单位。1岁以上儿童推荐量同样为每日400国际单位。
3、补充形式:优先选择维生素D3制剂,滴剂或胶囊型均可,直接滴入口中或加入少量温奶中。避免使用含糖或含其他添加成分的复合制剂。
4、持续时间:持续补充至青春期。中国营养学会指出,儿童青少年期骨骼生长迅速,若日常膳食与日照无法满足需求,应继续维持每日400国际单位补充。
5、监测与调整:常规补充无需频繁检测血清25-羟维生素D。若存在生长迟缓、反复骨折、佝偻病体征,或长期使用抗癫痫药物、糖皮质激素,需在儿科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并监测血钙、磷及碱性磷酸酶。
1、误以为母乳喂养无需补充:纯母乳喂养婴儿维生素D摄入量不足,必须额外补充。
2、误以为配方奶喂养无需补充:配方奶虽强化维生素D,但需达到每日摄入配方奶约1000毫升才能满足400国际单位,多数新生儿早期无法达到该奶量,仍需补充。
3、误以为夏季可停补:夏季日照增加,但婴幼儿户外暴露面积与时间有限,且指南不推荐6月龄以内婴儿直晒,故不建议自行停补。
维生素D补充应自新生儿出生后数日内启动,每日400国际单位并长期维持,早产儿等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家长应记录补充情况,定期儿保随访,由医生评估生长发育与营养状况。
是,出生后数日内即可开始,最迟不超过2周。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需医生评估后可能更早启动,并调整初始剂量。
纯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额外补充维生素D吗?是,必须额外补充。母乳中维生素D含量约为每升20至40国际单位,远低于婴儿每日400国际单位的推荐量,不补充存在缺乏风险。
配方奶喂养的婴儿是否也需要补充维生素D?是,通常仍需补充。需每日摄入约1000毫升强化配方奶才能满足400国际单位,新生儿早期奶量有限,故建议继续补充。
维生素D需要补充到几岁?建议持续补充至青春期。中国营养学会推荐0至18岁儿童青少年每日摄入400国际单位,若膳食与日照不足,应长期维持。
夏季阳光充足时可以停止补充维生素D吗?否,不建议自行停补。6月龄以内婴儿不推荐阳光直射,且户外暴露有限,是否调整剂量应由儿科医生根据个体情况判断。
本文由岳亿玲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国营养学会.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2]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2014.
[3]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儿童保健学组. 儿童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建议. 中华儿科杂志,2008,46(3):190-191.
[4] 中国营养学会.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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