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06-09
韦继南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骨科
腰椎间盘突出症植骨融合手术的规范名称是腰椎融合术,依据入路与植骨方式不同,具体术式包括经后路腰椎椎间融合术、经椎间孔腰椎椎间融合术、前路腰椎椎间融合术、极外侧腰椎椎间融合术等。植骨是该类手术的关键环节,用于实现椎间骨性融合。
1、解剖节段命名:手术名称通常包含腰椎节段,例如腰4至腰5、腰5至骶1,节段不同,术式代号随之变化。
2、入路方式命名:经后路、经椎间孔、经前路、经侧方,分别对应不同的组织剥离路径与显露范围。
3、融合对象命名:椎间融合指相邻椎体之间植骨融合,后外侧融合指横突间植骨融合,两者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4、附加操作命名:是否需要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是否需要椎板切除减压,会作为后缀写入完整术式名称。
1、经后路腰椎椎间融合术:经腰部后正中切口,切除部分椎板与关节突,置入椎间融合器并植骨,常联合椎弓根螺钉固定,适用于多数需减压合并融合的病例。
2、经椎间孔腰椎椎间融合术:经单侧椎间孔入路,对椎旁肌肉剥离范围相对较小,适用于单侧神经根受压且需融合者。
3、前路腰椎椎间融合术:经腹膜后或经腹腔入路,不扰动椎管后方结构,适用于以椎间盘源性疼痛为主、后方结构尚稳定者。
4、极外侧腰椎椎间融合术:经侧方肌间隙入路,适用于需较大椎间支撑且后方无需广泛减压者。
5、后外侧融合术:在横突间植骨,不进入椎间隙,常作为椎间融合的补充。
1、自体骨:取自髂骨或手术局部切除的椎板骨,成骨活性明确,但取骨区可能存在疼痛。
2、同种异体骨:来源为骨库,用量不受取骨区限制,成骨活性低于自体骨。
3、骨形态发生蛋白:可促进成骨,但需严格掌握适应证与用量。
4、融合率影响因素:吸烟、糖尿病控制不佳、骨质疏松、术后早期负重,均可能降低融合成功率。病情稳定者术后支具保护通常为6至12周;存在骨质疏松或融合节段较长者,保护时间需相应延长。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发布的《腰椎间盘突出症诊疗指南》指出,腰椎融合术适用于合并腰椎不稳、椎间高度明显丢失或翻修病例,单纯椎间盘突出不推荐常规融合。该指南同时强调,融合决策需结合影像学与临床症状综合判断。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手术并非均需植骨融合。单纯髓核摘除术、椎间盘镜或椎间孔镜下髓核摘除术,均不涉及植骨。是否融合,取决于是否存在不稳、滑脱、椎间高度塌陷及既往手术史。病情稳定者仅行减压即可;合并不稳或滑脱者,需在减压基础上加做融合。
腰椎间盘突出症植骨融合手术的规范名称是腰椎融合术,具体术式按入路与植骨方式细分,是否融合取决于稳定性与节段条件,单纯突出通常无需植骨。
是。植骨手术的规范名称即腰椎融合术,植骨是实现椎间骨性融合的手段,具体术式按入路分为经后路、经椎间孔、经前路等类型。
所有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都需要植骨融合吗否。单纯髓核摘除术不涉及植骨。仅当合并腰椎不稳、滑脱、椎间高度明显丢失或翻修时,才考虑在减压基础上加做融合。
腰椎融合术的植骨材料有哪些主要包括自体骨、同种异体骨和骨形态发生蛋白。自体骨成骨活性明确,同种异体骨用量不受限,骨形态发生蛋白需严格掌握适应证。
腰椎融合术后融合率受哪些因素影响吸烟、糖尿病控制不佳、骨质疏松和术后早期负重均可能降低融合成功率。术后通常需支具保护6至12周,骨质疏松者保护时间相应延长。
本文由韦继南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腰椎间盘突出症诊疗指南. 2016.
[2] 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脊柱外科学组. 腰椎融合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中华骨科杂志.
[3] 田伟. 实用骨科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4] 邱贵兴. 骨科手术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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