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的筛查至关重要,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接受甲状腺功能检查,以降低不良妊娠结局风险。筛查的必要性、时机、方法、高危因素及干预措施是核心内容,具体如下。
未治疗的妊娠期甲减会增加流产风险约60%,早产风险约30%,并可能引起妊娠期高血压、胎盘早剥等并发症。对胎儿而言,甲状腺激素是神经系统发育关键物质,孕早期母体甲减可导致胎儿智商降低平均5-10分,并增加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
此时进行促甲状腺激素和游离甲状腺素检测,能及时发现问题。如果错过此窗口,也应在首次产检时立即筛查。临床指南建议对所有孕妇实施普遍筛查,而非仅针对高危人群,因为约30%的甲减孕妇无明显症状。
核心指标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正常参考值在妊娠期应低于4.0毫国际单位每升(部分机构采用2.5毫国际单位每升作为更严格标准);游离甲状腺素需维持在正常范围。若促甲状腺激素升高且游离甲状腺素降低,诊断为临床甲减;若仅促甲状腺激素升高而游离甲状腺素正常,则为亚临床甲减,后者在妊娠期发生率约2%至5%。
包括:既往甲状腺疾病史、甲状腺手术或放射治疗史、自身免疫性疾病(如1型糖尿病、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肿大、甲状腺抗体阳性、有流产或早产史、肥胖(体重指数大于30)以及年龄超过30岁。但无高危因素的孕妇仍有发生甲减可能,因此普遍筛查更合理。
一旦确诊,立即开始左甲状腺素治疗,起始剂量通常根据促甲状腺激素水平调整,临床甲减每日50至100微克,亚临床甲减每日25至50微克。治疗目标为孕早期促甲状腺激素低于2.5毫国际单位每升,孕中晚期低于3.0毫国际单位每升。每4至6周复查甲状腺功能,直至达标,此后每6至8周监测一次。产后需减量或停药,并在6周后复查调整。
妊娠期甲减筛查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环节,通过早期检测和规范治疗,可显著降低并发症风险。孕妇应在孕早期主动完成甲状腺功能检查,若诊断甲减,需严格遵医嘱用药并定期随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