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5-10
张亚妹副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 儿科
对于确诊或疑似百日咳的婴儿,急性感染期应暂缓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须待疾病痊愈并度过医学观察期后,由接种医生评估补种。若仅为密切接触者且无感染证据,则不应擅自推迟,需按当地疾控要求处置。
1、急性期暂缓:婴儿确诊百日咳后,体内正处于病原体活跃复制阶段,此时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无法产生有效免疫应答,还可能加重发热等全身反应。临床处置原则是先完成抗感染治疗,待咳嗽发作停止、血常规及炎症指标恢复至正常范围,再经接种门诊医生评估后安排补种。
2、医学观察期:百日咳的传染期通常为发病后4周内,或有效抗菌治疗开始后5天。在此期间婴儿仍可能排出病原体,需进行呼吸道隔离。观察期满且症状完全消失,方可考虑恢复接种程序,具体时间节点由疾控部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
3、密切接触者:若婴儿仅与百日咳患者有过接触,但鼻咽拭子培养或核酸检测为阴性,且无阵发性痉挛性咳嗽等表现,则不属于暂缓接种对象。此类婴儿应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正常接种,同时接受暴露后预防性观察,观察期限由当地疾控机构规定。
4、补种原则: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补种时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补种年龄上限为6周岁,超过该年龄不再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
5、数据参考: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发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百日咳报告发病率在婴幼儿群体中仍占较高比例,其中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的婴儿占报告病例的多数。这一数据提示,在非急性感染状态下,及时完成接种对降低重症风险具有明确意义。
6、权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百日咳诊疗方案(2023年版)》明确,百日咳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暂停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待痊愈后补种。该方案同时指出,暴露后预防性用药不能替代疫苗接种,完成全程免疫仍是基础性保护手段。
婴儿百日咳是否推迟接种,取决于是否处于急性感染期。确诊者须暂缓,痊愈后补种;单纯接触者按程序接种。任何延迟均应由接种医生结合疾控意见决定。
是。通常需待咳嗽完全停止、完成抗感染治疗,并经医生评估后,一般建议在发病后至少4周再考虑补种,具体时间由接种门诊确定。
婴儿只是接触过百日咳患者,没有症状,可以正常接种吗?是。若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咳嗽症状,应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正常接种,同时接受当地疾控要求的暴露后医学观察。
推迟接种后,之前的百白破疫苗剂次还有效吗?是。补种时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已接种剂次的免疫记忆仍然存在。
超过6周岁还能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吗?否。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含百日咳成分疫苗补种年龄上限为6周岁,超过该年龄不再补种。
本文由张亚妹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百日咳诊疗方案(2023年版). 2023.
[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 2024.
[3]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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