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低视力:
低视力指的是即使经过医学治疗或矫正后,视力仍然低于正常水平,但不至于完全失去视觉功能。
世界卫生组织将低视力定义为最佳矫正视力在0.05到0.3之间(以10米或20英尺视距计算)。
低视力患者通常需要辅助设备来改善日常生活,例如放大镜或特制眼镜。
2.盲:
盲分为全盲和法律意义上的盲。全盲指完全没有视力,而法律上定义的盲是指视觉极度有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法律意义上的盲是指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或视野缩小到小于10度。
完全失明的人甚至无法感知光线,因此依赖其他感官进行导航和交流。
3.弱视:
弱视通常在儿童期被发现,是由于大脑和眼睛未能正常协调发展而导致的。
弱视的定义是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同龄儿童正常水平,且没有明显眼部结构异常。
早期发现和治疗非常重要,因为若不及时干预,可能导致永久性视力损伤。
明确区分低视力、盲和弱视对于提供正确的治疗和支持措施至关重要。在获得专业眼科医生的诊断之前,应避免自行判断,以防误导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