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4-21
康冰主任医师
南京脑科医院 精神科
医学语境中的“po”通常指“口服”,来源于拉丁语“per os”,在处方、医嘱和病历中用于标注给药途径。该缩写属于医疗文书中的通用拉丁语缩写,与药物名称、剂量、频次共同构成用药指令。
1、来源与全称:po是拉丁语“per os”的缩写,直译为“经口”,在医学文书系统中被广泛接受为口服给药的标准化标注。该缩写不涉及具体药品,也不代表某一类药物的专属用法。
2、常见出现场景:处方笺的用法栏、住院医嘱单、门诊病历的用药记录、护理执行单以及药品说明书中的给药途径说明。在这些场景中,po与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外用等途径标注并列使用。
3、与相似缩写的区分:医学缩写中另有“p.o.”加点的写法,含义相同;而“pr”指直肠给药,“iv”指静脉给药,“im”指肌肉注射,“sc”指皮下注射。不同给药途径对应不同的药物吸收速度和生物利用度,标注错误可能导致给药方式偏差。
4、书写规范要求: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原卫生部,2010年)对病历书写清晰、准确、完整的要求,给药途径应当明确可辨。手写医嘱中“po”若字迹潦草,可能与“pr”混淆,因此电子医嘱系统普遍采用下拉选择或标准化缩写库来降低歧义风险。
5、患者理解层面的提示:患者拿到处方或出院小结时,若看到“po”不必自行调整用药方式。该标注是给医护人员和药学人员阅读的给药指令,具体每次用量、每日次数、疗程时长需以处方正文和药师交代为准。不同药物对口服条件有不同要求,例如部分药物需空腹服用,部分需餐后服用,这些信息通常以文字形式另行注明。
6、证据块:一项发表于《中国药事》2019年的处方点评研究中,研究者对某三甲医院门诊处方进行抽样分析,发现给药途径标注不规范占不合理处方的一定比例,其中缩写歧义是原因之一。该研究建议医疗机构统一电子处方中的给药途径选项,减少手写缩写带来的沟通成本。这一数据说明,缩写标准化直接影响用药安全链条中的信息传递质量。
7、跨系统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医疗文书对拉丁语缩写的保留程度不同。部分国家的电子病历系统已改用本地语言全称替代拉丁语缩写,以降低非拉丁语背景医护人员的理解门槛。国内主流电子病历系统多数仍保留po作为标准选项,同时支持中文“口服”并列显示。
医学文书中的po是给药途径标注,不是药物名称或剂量单位。处方中出现的每一个缩写都对应特定指令,患者对标注含义存在疑问时,应向开具处方的医师或调剂处方的药师核实,不宜依据缩写自行推断用法。不同给药途径对应不同的吸收特征和适用条件,途径标注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用药安全。
是。po是拉丁语per os的缩写,直译为经口,在处方和医嘱中标注口服给药途径,不涉及具体药品名称或剂量。
处方上写po是指一天吃几次否。po只说明给药途径为口服,不包含每日次数信息。每日次数通常由另一组缩写或中文标注,如每日一次、每日两次等,需结合处方正文阅读。
po和p.o.有什么区别两者含义相同,均指口服。加点写法p.o.是传统书写习惯,不加点的po在电子医嘱系统中更常见,实质指向同一给药途径。
看到医嘱写po可以自行改成饭后吃吗否。po仅标注口服途径,是否空腹或餐后服用取决于具体药物和处方中的其他说明。自行调整服药时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po在兽医处方中也是口服的意思吗是。兽医临床同样沿用拉丁语缩写体系,po在动物处方中同样标注口服给药,但具体适用药物和剂量需遵循兽医专业判断。
本文由康冰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卫生部.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
[2] 中国药学会.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2010.
[3] 中国药事. 门诊处方给药途径标注规范性分析. 2019.
[4]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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