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7-03
岳亿玲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小儿科
维生素D补充通常建议至少持续至青春期结束,即18岁左右;部分人群如骨质疏松高风险者、孕妇、老年人则需终身补充。具体停用时间取决于日照、饮食、生长阶段及疾病状态,不存在适用于所有个体的统一停药年龄。
1、日照暴露量:皮肤经紫外线照射可合成维生素D,但现代城市生活、防晒习惯及高纬度地区冬季日照不足,导致内源性合成有限。中国营养学会2023年发布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指出,0至64岁人群维生素D推荐摄入量为每天10微克,65岁以上为每天15微克。
2、饮食来源:天然富含维生素D的食物种类有限,主要包括脂肪含量较高的海鱼、蛋黄及肝脏。仅靠日常膳食难以满足全部需求,配方奶粉或强化食品可提供部分补充,但无法完全替代制剂。
3、生长阶段需求:婴幼儿期骨骼快速矿化,青春期身高增长加速,这两个阶段对维生素D及钙的需求显著上升。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2022年发布的儿童维生素D缺乏防治建议提出,从出生数日起即应补充维生素D,并持续至青春期。
4、疾病与用药状态:慢性肾脏病、肝功能异常、吸收不良综合征、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抗癫痫药物者,维生素D代谢受影响,需在监测血清25羟维生素D水平下调整补充方案,此类人群往往需要长期甚至终身补充。
血清25羟维生素D是评估维生素D营养状况的可靠指标。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2015至2017年数据显示,6至17岁儿童青少年维生素D缺乏率为18.6%。当血清水平持续维持在50至125纳摩尔每升时,可在医生评估后考虑减少或暂停补充;若低于30纳摩尔每升,则需继续补充并排查原因。停用后建议每3至6个月复查一次,避免盲目停用导致缺乏复发。
维生素D补充至18岁是普遍推荐的下限,但个体差异显著,需结合日照、饮食及血清检测结果动态调整。
是。多数健康人群在18岁后若日照和饮食充足可考虑停用,但骨质疏松高风险者、孕妇及老年人仍需继续补充。
成年人还需要补充维生素D吗?是。成年人若血清25羟维生素D低于50纳摩尔每升,或日照不足、饮食不均衡,仍建议每天补充400至800国际单位。
维生素D补充过量会中毒吗?是。长期每日摄入超过4000国际单位可能引起高钙血症,需在医生指导下确定剂量并定期监测血清水平。
只靠晒太阳能否替代维生素D补充?否。高纬度地区冬季、防晒习惯及皮肤老化均影响合成,多数人仅靠日晒难以维持充足水平,需结合饮食或制剂。
本文由岳亿玲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国营养学会.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23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3.
[2]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儿童保健学组. 儿童维生素D缺乏防治建议. 中华儿科杂志,2022.
[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2015—2017年).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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