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 脊髓损伤分级标准
袁宝玉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神经内科
1.A级:完全性损伤,无感觉和运动功能,包括S4-S5区域;
2.B级:不完全性损伤,保留感觉功能,但无运动功能,并且包括S4-S5区域;
3.C级:不完全性损伤,保留感觉和部分运动功能,但最多只有肌力3级;
4.D级:不完全性损伤,保留感觉和大部分运动功能,但最低肌力达到肌力4级;
5.E级:正常神经功能,包括感觉、运动和反射。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分级标准只适用于已稳定的脊髓损伤患者,而且对于某些神经功能缺陷较轻的患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