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5-24
张亚妹副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 儿科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婴儿奶粉标签必须标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含量,以及适用月龄、食用方法、警示语和生产信息。
1、营养成分表:婴儿奶粉标签须以表格形式列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全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每100千焦及每100毫升含量。GB 10765-2021规定必需成分包括维生素A、D、E、K、B族及钠、钾、钙、铁、锌等,标签须逐一列明。
2、适用月龄:标签须清晰标注产品适用的婴儿月龄段。0至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与6至12月龄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执行标准不同,标签须据此标明,不得混淆。
3、食用方法:须标注冲调步骤、水温要求、喂哺量建议及冲调后保存时限。冲调水温通常建议40至50摄氏度,具体以产品标签为准,不得使用沸水直接冲调。
4、警示与提示语:标签须标注“对于0至6月龄婴儿,母乳喂养是最佳选择”等提示语;若产品含乳蛋白过敏原,须在过敏原信息中注明。GB 13432-2013要求标注“开封后请尽快食用”等贮存提示。
5、生产与溯源信息: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产品还须标注境内进口商或经销商信息。
6、配料表:须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列出所有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牛乳、脱脂乳粉、乳清蛋白粉等须如实标注,不得使用“奶粉”“奶源”等模糊表述替代具体原料名称。
是。GB 10765-2021明确规定标签须标注适用月龄,0至6月龄与6至12月龄产品执行标准不同,须清晰区分。
婴儿奶粉标签可以标注“母乳化”吗?否。标签不得标注“人乳化”“母乳化”等误导性词汇,也不得作功能声称或疗效暗示。
进口婴儿奶粉标签需要标注境内经销商信息吗?是。进口产品须标注境内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配方注册号。
婴儿奶粉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包含哪些内容?须列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全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每100千焦及每100毫升含量,并逐一列明必需成分。
本文由张亚妹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1.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2023.
[4] 中国营养学会.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作健康知识科普,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请谨慎参阅,身体若有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Copyright © 2015-2026 www.pingguolv.com 苹果绿养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516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281 南京桑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