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过期眼药水不能使用,主要危害包括:增加眼部感染风险、药效降低或失效、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引发过敏反应、损伤角膜或结膜。眼药水开封后与空气接触,细菌、真菌易在其中繁殖,且药物成分会随时间降解或变质。使用过期眼药水,轻则导致眼部不适,重则引发严重眼病,甚至影响视力。
眼药水开封后,瓶口和液体可能被环境中的微生物污染。过期后,防腐剂效力下降,无法有效抑制细菌或真菌生长。使用这样的眼药水,微生物可能直接进入结膜囊,引起急性结膜炎、角膜炎等感染性疾病,常见症状包括眼睛红肿、分泌物增多、畏光、流泪。严重感染如细菌性角膜炎,可能形成角膜溃疡,导致视力永久性下降。
眼药水中的活性成分,如抗生素、抗炎药或抗过敏药,在过期后化学结构会发生变化。例如,抗生素眼药水中的有效成分可能分解为无效或低效物质,无法杀灭致病菌,延误病情。青光眼患者使用的降眼压药,若过期可能导致眼压控制不佳,加速视神经损伤,增加失明风险。
药物降解过程中,可能生成新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对眼表组织具有刺激性或毒性。例如,某些眼药水中的防腐剂苯扎氯铵,在过期后可能分解为对角膜上皮有损伤的产物,长期使用会破坏泪膜稳定性,引发干眼症或角膜点状上皮脱落。
眼药水中的成分,包括药物本身、防腐剂或降解产物,可能成为过敏原。过期后,这些成分的浓度或结构改变,更容易诱发免疫反应。患者可能出现眼睑水肿、结膜充血、瘙痒难忍等过敏症状,严重时需使用抗组胺药物或糖皮质激素治疗。
过期眼药水的酸碱度可能发生变化,或产生不溶性颗粒。滴入眼内后,这些颗粒会摩擦角膜表面,造成机械性损伤,导致角膜上皮缺损、疼痛、异物感。若颗粒滞留在结膜囊内,还可能引起慢性结膜炎,表现为长期眼红、分泌物增多。
眼药水开封后,一般建议在4周内使用完毕,单剂量包装眼药水应在24小时内丢弃。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液体是否浑浊、变色或有沉淀物,若出现异常立即停用。保存眼药水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部分眼药水需冷藏保存,具体参照说明书。若眼药水已过期,请直接丢弃,不可因节省而冒险使用。眼部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评估后开具新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