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海红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儿科
1.体重:一般要求早产儿的体重至少达到1800克至2500克,具体数字可能会因各个医疗机构的标准和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2.呼吸能力:早产儿需要能够在空气中自主呼吸,并且没有出现呼吸暂停或其他呼吸困难的情况。
3.温度调节:早产儿应具备稳定的体温调节能力,在不使用保温箱或其他辅助设备的情况下能保持正常体温。
4.营养摄取:早产儿应具备良好的吸吮和吞咽能力,从而能够通过母乳或配方奶获取足够的营养并保证增长。
5.医学观察:所有早产儿在出院前均需经过全面医学检查,以确保其无感染迹象或其他健康问题。
每个孩子的情况可能不同,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这些标准以确保早产儿的安全。家庭护理时,应关注早产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