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海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营养科
1.对乙酰氨基酚:适用于三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推荐剂量为10-15毫克/千克体重,每4-6小时可以重复一次,但24小时内不应超过5次。
2.布洛芬:适用于六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推荐剂量为5-10毫克/千克体重,每6-8小时可以重复一次,24小时内不应超过4次。
在使用药物时,要注意计算准确的剂量,以避免用药过量。在给药后需观察宝宝的反应,如果发热持续或伴随其他严重症状,应及时就医。确保宝宝保持充足的水分摄入,并注意监测体温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