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6-22
邬薇副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儿内科
手术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后仍存在复发可能,复发风险与病变分期、手术方式及术后随访依从性相关。病情稳定者复发多集中在术后数周至数月;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联合激光治疗后,复发可延迟至术后数月甚至更久。
1、复发定义与判定:术后原有视网膜血管异常增生消退后再次出现,或已消退的嵴样病变重新活动,眼底检查见附加病变再现、新生血管增多,即判定为复发。
2、复发时间分布:激光光凝术后复发多出现在术后4至8周;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玻璃体腔注射后复发中位时间约为术后3至6个月,部分病例可晚至术后1年以上,故随访需持续至视网膜血管发育至周边部。
3、复发相关因素:出生体重低于1000克、胎龄小于28周、病变位于Ⅰ区、治疗前存在附加病变、一次治疗未覆盖全部无血管区,均与复发风险升高相关。
4、不同术式差异:激光光凝针对无血管区直接破坏,复发率相对较低;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抑制血管生成但作用可逆,停药后血管增生可能反弹,复发率相对较高;巩膜扣带术与玻璃体切割术多用于晚期病例,术后复发常表现为牵引性视网膜脱离进展。
5、随访方案:术后第1周、第2周各复查1次,之后每2至4周复查1次,直至矫正胎龄52周或视网膜血管发育至周边部;病情稳定者每3个月复查1次至3岁;调整治疗期间需缩短间隔至每周1次。
6、复发处理原则:一旦确认复发,需重新评估病变范围与活动性,由眼科医师决定再次激光、再次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注射或手术干预,不可自行中断随访。
《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2014年)》由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制定,明确将治疗后复发列为重点监测内容,要求随访至视网膜血管完全发育。一项发表于《中华眼底病杂志》2020年的多中心研究纳入326例接受治疗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患儿,结果显示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治疗组复发率为18.7%,激光光凝组为9.2%,差异与治疗方式和病变分区有关。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术后复发并非少见,规范随访是早期发现的关键。复发后及时干预多数仍可控制病变进展,但延误随访可能导致视网膜脱离等不可逆损害。家长需按医嘱完成全部复查,不可因初次治疗顺利而自行减少随访次数。
是,存在一定复发率。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治疗组复发率约18.7%,激光光凝组约9.2%,具体与病变分区、治疗方式及随访是否规范有关。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术后多久需要复查一次?术后第1周、第2周各复查1次,之后每2至4周复查1次,直至矫正胎龄52周或视网膜血管发育至周边部,病情稳定后每3个月复查1次至3岁。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复发后还能再次治疗吗?是,复发后可由眼科医师评估后再次行激光光凝、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注射或手术干预,及时处理多数可控制病变进展。
哪些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患儿更容易复发?出生体重低于1000克、胎龄小于28周、病变位于Ⅰ区、治疗前存在附加病变或一次治疗未覆盖全部无血管区的患儿,复发风险相对更高。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术后随访要持续到什么时候?随访需持续至矫正胎龄52周或视网膜血管发育至周边部,病情稳定者每3个月复查1次至3岁,调整治疗期间需缩短至每周1次。
本文由邬薇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 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2014年). 中华眼科杂志, 2014.
[2] 中华眼底病杂志.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治疗与激光光凝治疗多中心研究,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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