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19
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胎儿B超的核心目的是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状况、排查结构畸形、监测胎盘与羊水等附属物,并为临床决策提供影像学依据。该检查属于产前筛查与诊断体系中的基础手段,不同孕周对应不同的观察重点。
1、早孕期(约孕6至13周+6天):确认宫内妊娠、判断孕周、核实胎儿数目、观察胎心搏动,并测量颈项透明层厚度,用于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阶段还可发现部分严重结构畸形,如无脑儿。
2、中孕期(约孕20至24周):开展系统超声筛查,逐项观察胎儿颅脑、颜面、脊柱、胸腹腔脏器、四肢等结构,排查重大畸形。该时期羊水量适中、胎儿活动度好,是结构筛查的适宜窗口。
3、晚孕期(约孕28周至分娩前):评估胎儿生长速度、胎位、胎盘位置与成熟度、羊水指数及脐血流,判断是否存在胎儿生长受限、羊水过少或胎盘功能减退。
原国家卫生部2012年发布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范,将产前超声检查分为一般超声检查、系统超声检查、针对性超声检查等层级,明确各层级的适用孕周与检查内容。该文件是产前超声临床实践的基础性依据。
超声受胎儿体位、羊水量、母体腹壁厚度及孕周等因素影响,部分结构无法清晰显示。例如,中孕期系统筛查通常无法完全排除手指、耳廓等细小结构异常,亦不能检出所有功能性异常。检查结果需结合血清学筛查、无创产前检测或介入性产前诊断综合判断。
胎儿B超用于确认胎儿存活、排查结构异常、监测生长与附属物状态,是产前管理的关键影像手段。检查存在固有局限,结果解读需由产科医师结合多项指标完成。孕妇应按规范孕周接受检查,避免遗漏关键筛查窗口。
否。诊断级超声输出能量低,现有证据未显示按规范操作对胎儿造成伤害。检查时间与频率由临床需要决定,不应无指征频繁检查。
整个孕期一共需要做几次胎儿B超无固定次数。通常早孕期1次、中孕期系统筛查1次、晚孕期1至2次。若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生长受限等情况,需增加检查次数。
中孕期系统超声能查出所有畸形吗否。受胎儿体位、羊水量及孕周限制,手指、耳廓等细小结构及部分功能性异常难以显示。系统超声主要针对重大结构畸形进行筛查。
胎儿B超发现异常一定需要终止妊娠吗否。发现异常后需进一步行针对性超声、介入性产前诊断或遗传咨询,由产科医师结合孕周、异常类型及预后综合评估,再决定后续处理方案。
本文由许文静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202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2012.
[3] 谢幸, 孔北华, 段涛. 妇产科学. 第9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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