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精长寿的具体措施

2013-12-24 15:19:21

  提倡晚婚

  《礼记》(儒家经典之一)就主张男子30而婚,女子20而嫁。金元医学家朱丹溪又重申了这一主张,极力提倡晚婚。明代医学家龚廷贤还指出了早婚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男子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子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

  主张少育

  汉代哲学家兼养生家王充在《论衡》中指出:妇人“疏字者子活,数乳者子死”。意思是晚婚少育,所生的子女就容易存活;早婚多育,所生的子女容易夭折。因而主张少生少育。

  主张规律的性生活

  元代养生学家王珪在《泰记养生主论》中指出:30岁者8日一施泄(性交):40者16日一施泄;人年50者精力将衰,大法当20日一次施泄;60者当闭固勿泄也,如不能持者,一月一次施泄。

  古养生家认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纵欲贪欢,荒淫无度,就会损命折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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