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10-13
刘宇飞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含有致癌成分的护肤品不应继续使用。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原料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禁用物质不得检出。一旦产品被官方通报含有禁用致癌物,继续涂抹会使有害物质经皮吸收并在体内蓄积,风险与使用频率、浓度、皮肤屏障状态直接相关。
1、识别“含有”的性质:需要区分禁用物质与限用物质。禁用物质如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中的某些物质,检出即不合格;限用物质如部分防腐剂、防晒剂,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浓度上限内可以使用,超限则不合格。两类情况处理方式不同。
2、看官方通报而非传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发布化妆品抽检通告,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的化妆品抽检不合格批次中,不合格原因包括菌落总数超标、检出禁用物质等。以官方通告为准,不以社交平台截图为准。
3、停用与留证:确认属于被通报批次的产品,应立即停用,保留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和剩余内容物。若已出现红斑、瘙痒、脱屑等不适,应到皮肤科就诊并告知使用史。
4、经皮吸收的客观条件:皮肤角质层是主要屏障,屏障受损、大面积涂抹、长时间停留、配合去角质操作时,吸收量会上升。面部、颈部、腋下等皮肤较薄区域风险相对更高。
5、儿童与孕妇的差异:儿童皮肤屏障尚未发育完全,孕妇处于特殊生理阶段,这两类人群对同类物质的暴露更敏感,应避免使用任何被通报不合格的化妆品。
6、查询途径: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化妆品”栏目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和抽检通告,输入产品名称或批准文号即可核对。无法核对到备案信息的产品,不建议使用。
7、维权与上报:使用后怀疑与产品有关的健康损害,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上报时提供产品名称、批号、购买渠道和就诊记录,有助于溯源。
并非所有“检出致癌物”的说法都成立。部分网络信息把原料杂质、检测方法差异、非官方实验室结果等同于产品不合格。判断依据应是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结果。若产品仅被个别自媒体提及而未被官方通报,可先暂停使用并等待核实,同时避免继续大面积涂抹。
护肤品直接接触皮肤,长期反复使用是主要暴露方式。对已被官方确认含有禁用致癌成分的产品,停用是唯一合理的处理方式;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按说明书正常使用即可。核心判断标准是官方通报与国家标准,而非单一网络说法。
否。被官方通报含禁用致癌成分的护肤品应立即停用,继续使用会增加经皮吸收和蓄积风险,并保留产品与购买凭证以便维权。
护肤品检出禁用物质就一定致癌吗否。检出禁用物质说明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但致癌风险与浓度、使用频率、使用面积和时长有关,不能简单等同于必然患癌。
如何查询护肤品是否被官方通报不合格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化妆品栏目,查询抽检通告和注册备案信息,输入产品名称或批准文号进行核对。
使用后皮肤出现不适应该怎么办是。应立即停用并到皮肤科就诊,向医生说明使用产品和时间,同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反映情况。
儿童和孕妇能用这类护肤品吗否。儿童皮肤屏障未发育完全,孕妇处于特殊生理阶段,对同类物质暴露更敏感,应避免使用任何被通报不合格的化妆品。
本文由刘宇飞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4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
[2]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抽检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
[5]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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