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7-18
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动脉硬化心脏病的主诉书写应围绕胸闷、胸痛、气短等心肌缺血相关症状,明确记录症状性质、部位、持续时间、诱发因素及缓解方式,并注明既往动脉硬化心脏病病史。主诉需由患者或家属提供,医师据实记录,不得凭空推断。
1、症状描述:以胸闷、胸痛、气短、心悸为常见主诉内容,需写明症状的具体性质,如压榨样、闷胀样或针刺样,避免仅写“心脏不适”等模糊表述。
2、部位与放射:胸痛多位于胸骨后或心前区,可向左肩、左臂内侧、颈部或下颌放射,主诉中应记录具体部位及是否存在放射痛。
3、持续时间:记录每次发作持续的时间,如数秒、数分钟或超过三十分钟,持续时间长短直接影响临床判断。
4、诱发与缓解:说明症状在活动、情绪激动、饱餐或寒冷时是否加重,休息或含服硝酸酯类药物后是否缓解,此信息对评估病情稳定性具有参考价值。
5、伴随症状:有无出汗、恶心、呼吸困难、头晕或黑矇,需一并记录。
6、既往史关联:若已确诊动脉硬化心脏病,主诉中应注明病史年限及近期症状变化,如发作频率增加或程度加重。
主诉书写采用“症状+持续时间”的基本结构,例如:“反复胸闷、胸痛3年,加重1周。”若为初诊,可写:“活动后胸痛2月,休息可缓解。”若症状多样,按主要症状在前、次要症状在后的顺序排列,总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为宜。对于急性发作就诊者,应写明发作时间及当前状态,如:“突发胸痛2小时,伴大汗。”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2010年)要求,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字。该规范明确主诉不得使用诊断名词替代症状描述。动脉硬化心脏病患者的主诉应如实反映患者感受,避免直接写“动脉硬化心脏病加重”作为主诉内容。临床实践中,主诉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后续检查方向与鉴别诊断效率。
主诉应如实记录患者主要不适及其持续时间,突出心肌缺血相关症状特征,避免以诊断名词替代症状描述。书写时需兼顾简洁与信息完整,确保后续诊疗有据可依。
否。主诉需包含症状及持续时间,如“胸闷3天”,仅写“胸闷”不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
主诉中能否直接写“动脉硬化心脏病”作为就诊原因?否。主诉应描述症状而非诊断,可写“反复胸痛1年,加重3天”,诊断名称应记录在既往史或初步诊断中。
动脉硬化心脏病患者胸痛放射到左肩,主诉需要写明吗?是。放射部位是主诉重要组成部分,应记录为“胸痛伴左肩放射”,有助于判断心肌缺血范围。
主诉时长写“长期”可以吗?否。“长期”表述模糊,应写明具体时间,如“反复胸闷2年”或“胸痛1月”,便于评估病情进展。
本文由陈中璞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卫生计生委.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
[2] 葛均波,徐永健. 内科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3]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 稳定性冠心病诊断与治疗指南.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作健康知识科普,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请谨慎参阅,身体若有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Copyright © 2015-2026 www.pingguolv.com 苹果绿养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516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281 南京桑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