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4-29
尹德海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中医科
肿瘤患者使用的营养制剂属于医学营养治疗范畴,主要包括口服营养补充剂、肠内营养制剂和肠外营养制剂三大类,具体选择需依据患者进食能力、消化吸收功能及营养评估结果决定。
1、口服营养补充剂:适用于经口进食但摄入不足者,常见形式为全营养配方粉剂或液体制剂,每份通常提供200至300千卡热量及8至15克蛋白质,可作为正餐补充或替代部分餐食。
2、肠内营养制剂:适用于口服无法满足需求但胃肠道功能尚可者,通过鼻胃管或造瘘管供给,分为整蛋白型、短肽型和氨基酸型,整蛋白型适用于消化功能基本正常者,短肽型适用于消化吸收受损者。
3、肠外营养制剂:适用于胃肠道无法使用或功能障碍者,经静脉途径供给,包含葡萄糖、脂肪乳、氨基酸、电解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成分,需在医疗机构内由专业人员配置和输注。
4、特定营养素制剂:包括ω-3多不饱和脂肪酸、谷氨酰胺、精氨酸等免疫营养组件,部分指南建议在特定手术或放化疗条件下使用,但常规补充证据尚不充分,需由临床医师评估后决定。
5、维生素与矿物质制剂:用于纠正已确认的微量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D、铁、锌等,不建议在无缺乏证据时大剂量补充。
欧洲临床营养与代谢学会于2017年发布的肿瘤患者营养指南指出,肿瘤患者营养不良发生率可达30%至50%,其中头颈部肿瘤和消化道肿瘤患者风险更高。该指南推荐对存在营养不良或营养风险的患者启动营养支持治疗,首选口服营养补充剂,当口服摄入不足目标量60%超过一周时,应考虑肠内营养。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专业委员会2023年发布的专家共识同样强调,营养治疗应遵循四阶梯原则:饮食指导、口服营养补充、肠内营养、肠外营养,逐级递进。
营养制剂的选择需基于患者体重变化、进食量、消化功能及血液指标综合判断。体重一个月内下降超过5%或三个月内下降超过10%,提示存在营养不良风险,应启动营养评估。使用过程中需监测肝肾功能、血糖及电解质水平,避免过度喂养。部分制剂含膳食纤维,肠道狭窄或梗阻患者需谨慎使用。所有营养制剂均应在临床营养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替代抗肿瘤治疗。
肿瘤营养制剂分为口服补充、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三类,依据进食能力与消化功能选择,需在专业评估后使用,不能替代抗肿瘤治疗。
否。口服营养补充剂需在营养评估后由医师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使用,自行选购可能不适合当前消化功能或疾病阶段。
肠内营养制剂和肠外营养制剂有什么区别?肠内营养经胃肠道供给,适用于胃肠道功能尚可者;肠外营养经静脉供给,适用于胃肠道无法使用或功能障碍者,两者适用条件不同。
肿瘤患者需要常规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吗?否。仅在确认存在特定微量营养素缺乏时补充,无缺乏证据时大剂量补充可能带来风险,需依据血液检测结果判断。
营养制剂能替代抗肿瘤治疗吗?否。营养制剂用于改善营养状态、支持治疗耐受性,不能替代手术、化疗、放疗等抗肿瘤治疗手段。
如何判断肿瘤患者是否需要营养支持?体重一个月内下降超过5%或三个月内下降超过10%,或进食量持续不足目标量60%超过一周,应启动营养评估并考虑营养支持。
本文由尹德海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欧洲临床营养与代谢学会. 肿瘤患者营养指南. 2017.
[2]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专业委员会. 肿瘤营养治疗专家共识. 2023.
[3] 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 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 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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