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耐量检查是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的核心手段,必须按时完成。该检查能早期发现血糖异常,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检查时机、方法、结果解读及后续管理是核心内容,需严格遵循医学规范。
糖耐量检查通常在孕24至28周进行,此时胎盘分泌的激素易诱发胰岛素抵抗。若不检查,约15%至20%的孕妇可能漏诊妊娠期糖尿病,导致胎儿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或孕妇远期糖尿病风险增加。
受检者需禁食8至12小时后,空腹抽取静脉血。随后口服75克葡萄糖溶液,在服糖后1小时、2小时再次抽血。检测期间需静坐、禁食禁水,避免剧烈活动影响结果。整个过程约3小时,需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
空腹血糖正常值低于5.1毫摩尔每升,服糖后1小时低于10.0毫摩尔每升,2小时低于8.5毫摩尔每升。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需注意,单次异常需复查确认,但若空腹血糖明显升高,需立即干预。
存在严重贫血、急性感染或胃肠功能紊乱者需推迟检查。检查前3天应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低于150克,避免刻意节食或暴饮暴食。若出现恶心、呕吐,需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必要时终止检查。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首先通过饮食调整和运动控制血糖。饮食需分餐制,每日总热量按孕前体重和活动量计算,碳水化合物占比45%至50%,蛋白质20%至25%,脂肪25%至30%。运动以餐后散步为主,每次30分钟,每周至少5天。若血糖仍不达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口服降糖药在孕期使用需谨慎评估。
拒绝或漏做糖耐量检查,可能导致血糖异常未被及时发现。孕妇可能出现羊水过多、妊娠期高血压,胎儿易发生巨大儿、早产或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长期来看,未控制的妊娠期糖尿病会增加母亲产后2型糖尿病发生率。
糖耐量检查是保障母婴安全的关键环节,需严格按孕周完成。检查前应保持正常饮食,过程中配合医护人员操作。若结果异常,需积极接受生活方式干预或药物治疗,定期监测血糖直至分娩。产后6至12周应复查糖耐量,以评估血糖恢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