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1-07
杨宁主任医师
南京脑科医院 中医科
何首乌炖汤服用存在明确禁忌,未经规范炮制或长期大量服用可导致肝损伤,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何首乌分生品与制品,生何首乌毒性较大,制品仍需在辨证条件下短期使用,不宜作为日常保健食材长期炖汤。
1、肝功能异常者禁用:何首乌可引发肝细胞损伤,原有转氨酶升高、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脂肪性肝病、肝硬化等人群服用后风险明显增加。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曾提示,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存在肝损伤风险,要求相关药品修订说明书并增加肝损伤警示。
2、孕妇与哺乳期女性禁用:何首乌所含蒽醌类成分可通过胎盘或乳汁影响胎儿及婴儿,孕期及哺乳期不宜以任何形式炖汤服用。
3、不宜长期连续服用:何首乌炖汤若连续服用超过2周,肝损伤风险随累积剂量上升。临床建议在医生辨证指导下使用,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且每2周复查肝功能一次;肝功能稳定者可在监测下短期使用,出现乏力、食欲减退、尿黄、皮肤黄染时应立即停用并就诊。
4、生何首乌禁止直接炖汤:生何首乌含结合型蒽醌,泻下与肝毒性较强,必须经黑豆汁蒸制等规范炮制后入药。未经炮制的生品炖汤属于高风险行为。
5、避免与酒同服:酒精与何首乌均需肝脏代谢,两者同服可加重肝细胞负担。炖汤期间应停止饮酒,包括黄酒、米酒等烹调用酒。
6、不宜与部分药物同用:何首乌与对乙酰氨基酚、异烟肼、利福平、甲氨蝶呤等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同用,可增加肝损伤概率。正在服用降脂药、抗结核药、抗癫痫药者,炖汤前须咨询医师。
7、控制单次用量:药典规定何首乌制品常用量为6至12克。炖汤时若超过此范围,不良反应风险上升。单次用量与服用频次须由中医师根据体质确定,不可自行加量。
8、特殊体质慎用:脾胃虚寒、大便溏泄者服用何首乌炖汤可加重腹泻。湿痰较重者亦不宜使用。
何首乌炖汤并非普通食疗,其肝损伤风险与炮制方法、剂量、疗程及个体肝功能状态直接相关。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女性应避免;肝功能正常者如需使用,应在中医师指导下短期服用并监测肝功能,出现不适立即停用就医。
否。何首乌炖汤不宜每天喝,连续服用可增加肝损伤风险,建议在医师指导下短期使用,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并定期复查肝功能。
肝功能正常的人可以喝何首乌炖汤吗?可以,但需满足条件。肝功能正常者应在中医师辨证指导下使用制品何首乌,单次用量6至12克,避免长期连续服用,服用期间监测肝功能。
生何首乌能直接炖汤吗?否。生何首乌毒性较大,禁止直接炖汤服用,必须经黑豆汁蒸制等规范炮制后入药,且仍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喝何首乌炖汤后出现尿黄怎么办?应立即停用并尽快就诊。尿黄、乏力、食欲减退、皮肤黄染可能提示肝损伤,需检测肝功能,明确是否与何首乌相关。
孕妇能喝何首乌炖汤吗?否。孕妇应避免服用何首乌炖汤,其所含蒽醌类成分可能影响胎儿,哺乳期女性同样不宜使用。
本文由杨宁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61期):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损伤风险. 2014.
[2]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3] 中华中医药学会. 何首乌安全用药指南.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9.
[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订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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