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20
欧阳颖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儿科
茵栀黄颗粒在新生儿群体中并非绝对禁用,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其说明书进行修订,明确新生儿、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且不推荐用于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临床决策需结合具体病情、黄疸类型及患儿个体状况综合判断,不可自行给新生儿喂服。
1、药品说明书修订背景:201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茵栀黄注射剂说明书进行修订,明确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对于茵栀黄口服制剂(含颗粒剂),要求增加警示语,提示“新生儿、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并补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禁用。这一修订源于对药品安全性数据的再评价,而非完全否定其临床价值。
2、新生儿黄疸的常规处理原则:新生儿黄疸分为生理性黄疸与病理性黄疸。生理性黄疸通常在出生后2至3天出现,4至5天达到高峰,足月儿多在2周内消退。病理性黄疸出现时间更早、进展更快、持续时间更长。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发布的《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2014年)》指出,光照疗法是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首选干预措施,药物辅助治疗需严格评估适应证。
3、茵栀黄颗粒的组分与作用特点:茵栀黄颗粒由茵陈提取物、栀子提取物、黄芩苷、金银花提取物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的功效。部分临床观察显示其可辅助降低血清胆红素水平,但相关研究多集中于足月儿及较大婴儿,针对新生儿的随机对照试验数据有限,疗效与安全性证据尚不充分。
4、新生儿使用面临的主要风险:新生儿肝脏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肾脏排泄功能较弱,对药物成分的清除能力低于年长儿。茵栀黄颗粒可能引起腹泻、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新生儿腹泻可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及肛周皮肤损伤。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使用后存在溶血风险,该酶缺乏在部分地区发病率较高,用药前应进行筛查。
5、临床实际处理建议:对于确诊为病理性黄疸的新生儿,应首先评估胆红素水平及是否存在高危因素。达到光疗指征者及时进行光疗;达到换血指征者需考虑换血治疗。茵栀黄颗粒不作为新生儿黄疸的一线治疗选择。若医师评估后认为可试用,需在严密监测下进行,并密切观察大便性状、精神状态及黄疸变化。母乳性黄疸患儿应优先考虑继续母乳喂养并监测胆红素,而非盲目用药。
6、家长需掌握的关键信息:新生儿出现皮肤黄染时,不应自行购买茵栀黄颗粒喂服。需由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判断黄疸性质及严重程度。就医时主动告知家族中有无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病史。若医师开具该药,应确认患儿已排除相关禁忌证,并按要求复诊监测胆红素水平。
茵栀黄颗粒用于新生儿需由医师权衡利弊后决定,不推荐自行使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禁用。新生儿黄疸应优先采用光疗等循证干预措施,药物仅作为辅助选项。家长发现新生儿黄染应及时就医评估,避免延误治疗。
否。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要求新生儿应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并非绝对禁用,但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禁用,临床需评估后决定。
新生儿黄疸吃茵栀黄颗粒能退黄吗?部分临床观察显示可能辅助降低胆红素,但新生儿证据有限,光疗仍是首选。是否使用需医师根据黄疸类型和程度判断,不可自行喂服。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新生儿为什么不能用茵栀黄颗粒?是。该药成分可能诱发溶血,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红细胞抗氧化能力不足,使用后存在溶血风险,故明确禁用。
新生儿黄疸什么情况需要去医院?出生24小时内出现黄疸、黄疸进展快、足月儿超过2周未消退、早产儿超过4周未消退,或伴精神差、吃奶少、大便发白,均需及时就医。
茵栀黄颗粒新生儿用了腹泻怎么办?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新生儿腹泻可致脱水及电解质紊乱,需由医师评估是否继续用药或更换方案。记录大便次数和性状供医师参考。
本文由欧阳颖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修订茵栀黄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 2016.
[2]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 中华儿科杂志, 2014.
[3]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4] 桂永浩, 薛辛东. 儿科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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