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陵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儿科
婴幼儿游泳馆的卫生与安全需从水质、监护、时长、设施及健康状态五方面严格把控。水质需符合国家标准且每日更换,监护须全程专人看护,单次游泳时长控制在15-30分钟内,设施应无尖锐边缘,健康状态包括皮肤无破损及无感染性疾病。以下为具体注意事项:
婴幼儿游泳馆的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且需每日更换新水,避免循环使用。游泳前应确认场馆具备卫生许可证,并观察池水是否清澈无悬浮物。水温应保持在32-34摄氏度,室温维持在26-28摄氏度。若池水有消毒水气味过重或浑浊现象,应立即更换场馆。
婴幼儿游泳全程需有专业教练或监护人在旁看护,确保颈部、腋下救生圈尺寸合适,且救生圈无漏气或破损。禁止使用成人泳圈,以免滑脱或压迫气管。游泳时监护者应保持与婴幼儿一臂之内的距离,避免婴幼儿呛水或溺水。游泳后需及时用温水冲洗身体,并擦干耳道水分,预防中耳炎。
单次游泳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初次接触游泳的婴幼儿建议控制在10-15分钟。每周游泳频率以2-3次为宜,过度游泳可能导致婴幼儿疲劳或免疫力下降。若婴幼儿出现哭闹、打哈欠或皮肤发红,应立即终止游泳。
游泳馆内应配备防滑地面、圆角设计的泳池边缘及安全扶手。玩具需定期消毒,且无小零件脱落风险。更衣区、淋浴区应每日清洁,并配备独立储物柜。建议选择有独立婴幼儿泳池的场馆,避免与成人混游,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游泳前需确认婴幼儿无发热、腹泻、皮肤破损或湿疹急性发作。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不宜游泳,因免疫系统可能处于应激状态。若婴幼儿有先天性心脏病、哮喘或癫痫病史,需先咨询儿科医生。游泳后若出现皮疹、结膜炎或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
婴幼儿游泳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选择正规场馆并严格遵循上述要求。监护者应关注婴幼儿的即时反应,避免强行延长游泳时间。若发现场馆存在卫生或安全漏洞,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