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5-24
张亚妹副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 儿科
婴儿奶粉配方没有必要增香。现行国家标准未将任何增香物质列为婴儿配方食品的必需成分,配方设计的核心是满足营养需求与安全要求,香味并非质量指标,也不代表营养价值更高。
1、标准定位: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规定,婴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0至6月龄婴儿。该标准对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设定了明确要求,未将增香列为必需内容。
2、使用原则:该标准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香精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的相关标准中,对香精香料的使用也有严格限制。这意味着增香在法规层面并非必要,且受到明确约束。
3、营养导向:配方食品的营养素含量需落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营养素不足或过量均不符合要求。香味物质不提供必需营养,也不参与营养达标评价。
4、天然本底:乳粉本身含有乳脂肪等成分,可带来清淡的乳香,这属于原料的自然特征,不需要额外添加香味物质。
5、工艺影响:喷雾干燥等工艺条件会影响粉体的气味与冲调后的口感,工艺控制得当即可保持可接受的风味,无需依靠增香来掩盖。
6、婴儿感知:0至6月龄婴儿的味觉尚在发育阶段,对气味的偏好并非选择配方食品的依据,家长选择产品时应以适用月龄、营养成分和食品安全为核心。
7、监测数据: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婴幼儿配方食品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抽检项目覆盖微生物、重金属、营养素等指标,评价维度以安全与营养为主,香味不在其列。
8、标准依据:GB 10765—2021于2023年2月22日实施,替代GB 10765—2010,其对原料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是判断配方合规性的直接依据。
9、气味异常:若冲调后出现明显异味、哈喇味或酸败味,应考虑脂肪氧化或储存不当,此时应停止食用并核对产品信息,而非依赖增香掩盖。
10、储存条件:开封后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并按包装标示的时限用完,以减少风味与营养变化。
11、选购判断:查看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核对适用月龄、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注册信息,避免以气味浓淡作为判断优劣的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是否需要增香,答案是否定的;配方合规与否取决于营养与安全指标,而非气味强弱。家长应以标准符合性和适用月龄作为选择依据,出现气味异常时优先排查储存与产品状态。
否。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香精香料,增香不属于必要设计。
婴儿奶粉闻起来香是否说明质量更好?否。乳粉的清淡乳香来自原料本身,气味浓淡与营养高低无必然关系,判断质量应看营养成分与合规信息。
0至6月龄婴儿需要靠香味来接受奶粉吗?否。该阶段婴儿味觉尚在发育,接受度主要与喂养方式和冲调状态有关,无需以增香改善。
奶粉出现明显异味应该怎么处理?应停止食用,核对保质期与储存条件,排查脂肪氧化或受潮可能,必要时向销售方或监管部门反映。
本文由张亚妹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1.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2021.
[3] 中国营养学会.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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