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2-27
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确切病因尚未完全明确,目前医学界认为其发生是胎盘形成异常、血管内皮损伤、遗传易感性与免疫适应不良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胎盘缺血缺氧被认为是核心启动环节。
1、胎盘着床异常:正常妊娠早期,滋养细胞应侵入子宫螺旋动脉并重塑血管壁,使其变为低阻力高流量血管。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此过程受限,螺旋动脉重塑不足,导致胎盘灌注下降。
2、胎盘缺血缺氧:灌注不足的胎盘释放多种抗血管生成因子,如可溶性FMS样酪氨酸激酶1与可溶性内皮糖蛋白,这些因子进入母体循环后拮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与胎盘生长因子,引起全身血管内皮功能障碍。
3、血管内皮损伤:内皮功能受损后,前列环素与一氧化氮等舒血管物质合成减少,血栓素A2与内皮素等缩血管物质增多,导致全身小动脉痉挛,血压升高,同时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出现蛋白尿与水肿。
4、遗传与免疫因素: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的孕妇发病风险约为无家族史者的2至4倍。母体对胎盘抗原的免疫耐受失衡,也可能参与发病。
5、母体基础条件:孕前存在慢性高血压、肾脏疾病、糖尿病、肥胖,或为初产妇、多胎妊娠、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40岁者,发病风险相对升高。
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发布的全球孕产妇健康报告指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约占全球孕产妇死亡原因的14%,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直接原因。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2020年发布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明确,该病在我国的发病率约为5%至10%,且随孕周增加风险呈动态变化。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累及全身多个器官系统,病情稳定者需按产检计划定期监测血压与尿蛋白;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疼痛或胎动异常时,需立即就医评估。多数患者在分娩后血压逐渐恢复,但产后仍需随访血压至产后12周,以排查慢性高血压。再次妊娠时复发风险约为20%至30%,孕前应进行专科评估。
否。目前尚无完全预防手段,但孕前控制体重、规范产检、高危者早期评估,可降低发病风险与减轻病情。
第一胎有妊娠期高血压,第二胎还会得吗?是。再次妊娠复发风险约为20%至30%,孕前应进行血压、肾功能与尿蛋白评估,孕期加强监测。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只影响孕妇吗?否。胎盘灌注不足还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早产与胎儿窘迫,需同时监测母体与胎儿状况。
产后血压恢复正常,还需要复查吗?是。产后12周内应复查血压与尿蛋白,以排查是否转为慢性高血压,并指导后续妊娠计划。
本文由许文静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20.
[2] 世界卫生组织. 全球孕产妇健康报告. 2023.
[3] 谢幸, 孔北华, 段涛. 妇产科学(第9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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