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妇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具体时间需结合个体情况调整。筛查主要分为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和空腹血糖检测两种方式,目的是早期发现妊娠期糖尿病,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以下从筛查时机、方法、注意事项及后续管理分点说明。
标准筛查在妊娠24-28周进行,因这一时期胎盘分泌的激素会明显拮抗胰岛素,导致血糖升高风险增加。若孕妇存在高危因素,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筛查可提前至孕早期(12-16周)。首次筛查正常者,需在24-28周复查;若孕早期已确诊糖尿病,则无需重复筛查,直接进入血糖管理。
常用方法为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孕妇需空腹8-12小时后,抽取空腹血糖,随后口服75克葡萄糖溶液,分别在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再次抽血。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毫摩尔每升,服糖后1小时≥10.0毫摩尔每升,服糖后2小时≥8.5毫摩尔每升,任一数值超标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部分医疗机构采用两步法,即先进行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若1小时血糖≥7.8毫摩尔每升,再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诊。
试验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低于150克,避免刻意减少主食。试验前禁食8-12小时,可少量饮水,但禁止饮用含糖饮料、咖啡或茶。试验期间需静坐,避免剧烈活动,以免影响血糖结果。若孕妇有呕吐或无法耐受葡萄糖溶液,需告知医生,改用其他检测方案,如连续血糖监测。
若血糖值全部正常,提示无妊娠期糖尿病,但需在孕晚期(32-34周)再次评估,因部分孕妇在后期才出现血糖异常。若任一指标超标,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需进行医学营养治疗和血糖监测。轻度患者通过饮食控制和运动即可达标,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未及时处理的高血糖可导致胎儿巨大、早产、新生儿低血糖或远期代谢异常。
确诊后,孕妇需每日自我监测血糖,包括空腹和三餐后2小时血糖,目标值为空腹≤5.3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6.7毫摩尔每升。饮食上建议少食多餐,控制总热量,增加膳食纤维摄入,避免高糖食物。每周进行至少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散步或孕妇瑜伽。若血糖控制不达标,需在内分泌科和产科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产后6-12周应复查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因约半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产后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步骤,所有孕妇应在孕24-28周完成标准筛查。高危人群需提前检测,确诊患者需严格遵从血糖管理方案。通过早期干预,多数孕妇可顺利分娩,且产后血糖恢复正常。未进行筛查或忽视高血糖,可能增加剖宫产率及新生儿并发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