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20
欧阳颖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儿科
茵栀黄颗粒在新生儿群体中并非绝对禁用,而是须在明确适应证并由医生评估后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修订的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已明确新生儿、婴幼儿禁用,但茵栀黄颗粒属于口服剂型,其说明书与注射液说明书的管理要求不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1、注射液与颗粒剂的管理结论不同:2016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增加“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内容,原因是注射液存在过敏反应等安全性风险;茵栀黄颗粒为口服制剂,说明书中并未列入新生儿禁用条款,但通常标注“新生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适应证范围有限定:茵栀黄颗粒说明书载明的功能为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黄疸。新生儿黄疸分为生理性黄疸与病理性黄疸,生理性黄疸多在出生后2至3天出现、4至5天达高峰、7至10天消退,此类情况通常无需药物干预;病理性黄疸需查明病因,针对病因处理。
3、新生儿用药风险需重视:新生儿肝脏代谢酶系统与肾脏排泄功能尚未成熟,药物清除速度慢于年长儿。茵栀黄颗粒含茵陈、栀子、黄芩等成分,口服后可能引起腹泻、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2020年《中华儿科杂志》刊发的专家共识指出,不推荐将茵栀黄口服制剂作为新生儿黄疸的常规治疗手段。
4、循证依据存在争议:部分临床观察显示茵栀黄颗粒辅助退黄有一定作用,但研究质量参差,样本量有限,且缺乏针对新生儿群体的高质量随机对照试验。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诊疗指南》强调,光疗是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首选干预方式,药物退黄处于辅助地位。
5、用药决策权归属医生:新生儿是否使用茵栀黄颗粒,取决于黄疸类型、胆红素水平、日龄、体重及是否存在溶血等高危因素。家长不应自行购药喂服,也不应因“中成药”标签而认为其绝对安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173号公告要求茵栀黄注射液修订说明书,明确新生儿、婴幼儿禁用。该公告针对的是注射途径,而非口服颗粒。临床实践中,部分医疗机构仍将茵栀黄颗粒用于新生儿黄疸的辅助治疗,但这一做法须建立在医生评估和知情同意基础上。
新生儿出现皮肤黄染,首要步骤是监测胆红素水平,判断属于生理性还是病理性。生理性黄疸以观察和喂养支持为主;病理性黄疸根据病因选择光疗、换血或其他治疗。茵栀黄颗粒不是新生儿黄疸的首选方案,更不是家庭常备药物。任何药物用于新生儿,均需由新生儿科或儿科医生开具处方并确定剂量与疗程。
否。茵栀黄颗粒说明书未将新生儿列为禁用人群,但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被明确禁用新生儿的是茵栀黄注射液,两者剂型不同,不可混淆。
新生儿黄疸可以自行服用茵栀黄颗粒吗?否。新生儿黄疸需先由医生判断类型和严重程度,生理性黄疸通常无需用药,病理性黄疸需针对病因治疗,自行用药可能延误病情。
茵栀黄注射液为什么新生儿禁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告要求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增加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内容,主要考虑注射途径存在过敏等安全性风险。
新生儿黄疸的首选治疗是什么?光疗是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首选干预方式,具体方案由医生根据胆红素水平和日龄等因素决定,药物退黄属于辅助手段。
本文由欧阳颖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订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73号). 2016.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诊疗指南. 2022.
[3]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 新生儿黄疸诊疗专家共识. 中华儿科杂志, 2020.
[4] 茵栀黄颗粒药品说明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作健康知识科普,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请谨慎参阅,身体若有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Copyright © 2015-2026 www.pingguolv.com 苹果绿养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516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281 南京桑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