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4-13
周丹副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妇产科
人工流产档案属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门诊病历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销毁需经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批准并记录,个人无权要求提前销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明确上述年限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病历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档案保存期间,除患者本人、授权代理人、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外,医疗机构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违规泄露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追责。
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经批准方可销毁;保存期内任何个人无权要求提前销毁。患者可申请复印或更正本人档案,但不能要求删除。
门诊人流档案从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算,住院档案从出院之日起算,均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人流档案到期后会自动销毁吗?不会。到期后需由病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采用粉碎或焚毁方式处理,并登记销毁记录。
本人能否要求医院提前销毁人流档案?否。保存期内档案不得提前销毁,患者仅可申请复印或更正信息,提前销毁需法定事由并经审批。
人流档案销毁后还能查到记录吗?不能。销毁采用不可恢复方式,销毁记录本身长期留存,但原档案内容无法再查询或还原。
本文由周丹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卫生计生委.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 2013.
[2] 国务院.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2018.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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