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妊娠糖尿病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首次出现糖代谢异常,但不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的一种疾病。一般发生于妊娠中晚期,通过血糖检测可以确诊。这种情况可能对母亲和胎儿都带来一定风险,包括巨大儿、早产、高血压以及产后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可能性。
妊娠糖尿病通常在妊娠24~28周期间进行筛查。采用两步法或一步法进行初步诊断:两步法:先进行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测定1小时血糖值。如果结果高于7.8mmol/L,则进一步进行100克葡萄糖耐量试验。一步法:直接进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
OGTT试验要求受检者空腹8小时以上,在清晨进行检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二步:服用75克葡萄糖溶液,分别在服用后1小时和2小时再次采集血样,测定血糖水平。判定标准:根据国际通用标准,任何一项血糖水平达到或超过下述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2小时血糖≥8.5mmol/L。
部分孕妇由于存在肥胖、妊娠期高血压、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或家族糖尿病史等高危因素,建议提前在妊娠头三个月进行血糖检测。一些孕妇可能在妊娠前已经患有糖尿病,应加以区分并给予适当治疗。对于无法完成OGTT试验的患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随机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予以辅助评估。妊娠糖尿病的诊断需严格遵循标准,以确保准确识别并尽早干预,从而降低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