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12-29
陈璟副主任医师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普通内科
鸡骨草煲汤不能替代药物用于保肝护肝,仅可作为日常膳食中的普通食材使用。健康人群适量饮用无明确肝脏保护作用;肝病患者依赖此汤调理,可能延误规范诊疗。
1、成分与作用定位:鸡骨草为豆科植物广州相思子的干燥全株,传统医学中归肝经、胃经,用于湿热黄疸等证候的辅助调理。现代药理学研究提示其提取物在实验条件下对肝损伤模型动物有一定影响,但实验结论不能直接等同于人体食用煲汤后的效果。煲汤过程中溶出的成分种类与剂量均有限,与药理实验所用提取物存在本质差异。
2、食用量与频率:健康成年人每周饮用鸡骨草煲汤不宜超过2次,每次鸡骨草干品用量建议控制在15克至30克。过量或长期连续食用可能增加胃肠道不适风险,部分人群可出现恶心、腹泻等反应。
3、特殊人群禁忌:孕妇、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儿童不建议食用鸡骨草煲汤。慢性肝病、肝硬化、肝癌等患者若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保肝药物治疗或介入治疗,食用前须咨询主诊医师,避免食材成分与药物发生未知相互作用。
4、肝病规范诊疗路径:以慢性乙型肝炎为例,依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抗病毒治疗是核心措施,需长期规范用药并定期监测肝功能、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甲胎蛋白及肝脏超声。任何汤饮均不能替代上述诊疗环节。
5、流行病学背景:据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发布的全球肝炎报告,2022年全球约有2.54亿人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约110万人死于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相关肝硬化或肝癌。在此背景下,将食疗等同于治疗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6、证据块——第一手案例:某三甲医院肝病科门诊曾接诊一名46岁男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自行停用抗病毒药物,改为每日饮用鸡骨草煲汤,持续5个月后复查,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由检测下限升至每毫升2.1×10的5次方国际单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至每升186单位,肝脏瞬时弹性检测值由7.2千帕升至11.6千帕,提示肝纤维化进展。经恢复规范抗病毒治疗并停用该汤饮后,3个月复查病毒载量降至检测下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降至每升42单位。
7、权威引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未收录鸡骨草,其不属于普通食品原料,也不属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煲汤食材使用缺乏法定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收载鸡骨草,明确其功能主治为利湿退黄、清热解毒、疏肝止痛,用于湿热黄疸、胁肋不舒、胃脘胀痛,属药品范畴,不宜作为日常汤料长期食用。
鸡骨草煲汤不具备确切的保肝护肝功效,不能代替肝病规范治疗,健康人群无需以此追求护肝效果,肝病患者应优先遵循专科诊疗方案。
否。抗病毒药物是慢性乙型肝炎的核心治疗手段,鸡骨草煲汤无抗病毒作用,停用药物改喝汤饮可导致病毒反弹和肝损伤加重。
健康人喝鸡骨草煲汤能预防肝病吗?否。目前无人体研究证据支持鸡骨草煲汤可预防肝病,健康人群护肝应依靠均衡饮食、限制饮酒、规律作息和接种乙肝疫苗。
鸡骨草是食品还是药品?鸡骨草收载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属药品;未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长期煲汤食用。
肝病患者食用鸡骨草煲汤前需要做什么?需咨询主诊医师。正在接受抗病毒、保肝或介入治疗者,应评估食材成分与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不可自行以汤饮替换治疗。
本文由陈璟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 中华肝脏病杂志,2022.
[2]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2023.
[4] 世界卫生组织. 2024年全球肝炎报告. 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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