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荣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1.化疗药物:
第一孕期(妊娠头三个月)使用化疗药物如阿霉素、环磷酰胺、紫杉醇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和流产等风险增加。通常在这一时期避免使用。
第二孕期和第三孕期的中晚期可以慎重考虑使用某些化疗药物,但需权衡利弊并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2.内分泌治疗:
三苯氧胺(他莫昔芬)是常用于乳腺癌的内分泌药物,但在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因为可能导致胎儿生殖系统畸形和其他发育异常。
3.靶向治疗:
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等HER2靶向药物已被证明可引起羊水过少以及胎儿肾脏毒性,因此在妊娠期不应使用。
在妊娠期处理乳腺癌时,需仔细考虑母婴双方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与专业的妇产科及肿瘤科医生密切合作,以确保最佳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