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血压过高是否需要催产

202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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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病情分析:孕晚期血压过高,尤其是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时,通常需要考虑催产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1.孕妇在妊娠20周后如果出现收缩压≥140mmHg或者舒张压≥90mmHg即被认为是血压过高。持续性的血压升高可能导致子痫前期等并发症,对母亲和胎儿都具有潜在危险。

2.子痫前期是一种严重的妊娠并发症,伴随蛋白尿、头痛、视力模糊以及肝功能异常等症状。子痫前期诊断明确时,常建议尽快分娩。此时根据孕周、胎儿状态、宫颈条件等因素,可能采取催产措施。

3.若孕周已达37周或以上且病情严重,通常会建议尽快引产,以避免进一步的并发症。如孕周小于37周,则需权衡利弊,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迟分娩。

4.在某些情况下,如重度子痫前期伴有器官功能受损、胎盘早剥、胎儿窘迫等,尽早分娩可以降低风险,并且可能选择剖宫产。

孕晚期血压过高需要密切监测及管理,特别是在出现并发症的情况下,为确保母婴安全,可能会建议催产或其他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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