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03-20
李小优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CAR-T疗法目前不能常规用于治疗膀胱癌,该疗法在膀胱癌领域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尚未成为标准治疗方案。膀胱癌属于实体肿瘤,CAR-T疗法在实体瘤中面临靶点选择困难、肿瘤微环境抑制等障碍,疗效远不如在血液肿瘤中显著。
1、适用现状:截至2024年,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CAR-T细胞治疗产品均针对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包括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尚无任何一款CAR-T产品获批用于膀胱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CAR-T产品同样局限于血液肿瘤领域。
2、研究进展:针对膀胱癌的CAR-T研究主要处于早期临床试验阶段。据美国临床肿瘤学会2023年年会收录的研究数据,部分靶向特定抗原的CAR-T细胞在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中观察到有限的肿瘤缩小反应,但客观缓解率普遍低于20%,且缓解持续时间较短。
3、核心障碍:膀胱癌肿瘤微环境呈高度免疫抑制状态,CAR-T细胞进入实体瘤后容易耗竭;膀胱癌细胞表面缺乏像CD19那样高度特异且均一表达的靶点,脱靶效应风险较高;实体瘤物理屏障也限制CAR-T细胞浸润。
4、现有标准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以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联合膀胱灌注治疗为主;肌层浸润性膀胱癌标准方案为新辅助化疗后根治性膀胱切除术;转移性膀胱癌一线治疗以含铂化疗为主,二线可选择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这些方案均有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指南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诊疗规范支持。
5、临床试验入组:符合特定条件的晚期膀胱癌患者可考虑参加CAR-T临床试验。据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2024年公开信息,国内有若干项针对膀胱癌的CAR-T研究正在招募受试者,入组通常要求标准治疗失败、存在可测量病灶且器官功能达标。
膀胱癌患者不应将CAR-T疗法视为已可获得的常规治疗手段。标准治疗仍是当前延长生存期的核心选择,CAR-T仅适合在规范治疗失败后经严格评估参加临床研究。
否。目前没有获批用于膀胱癌的CAR-T产品,任何机构若宣称可直接提供该治疗均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
CAR-T疗法对实体瘤为什么效果不如血液肿瘤?实体瘤缺乏理想靶点,且肿瘤微环境会抑制CAR-T细胞活性,物理屏障也阻碍细胞浸润,因此疗效受限。
晚期膀胱癌标准治疗失败后还有哪些选择?可考虑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药物或参加临床试验,具体方案需由专科医生根据既往治疗和身体状况评估。
参加CAR-T临床试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通常要求病理确诊为膀胱癌、标准治疗失败、存在可测量病灶、器官功能达标且无活动性感染,具体以各研究方案为准。
本文由李小优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6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膀胱癌诊疗指南. 2023.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膀胱癌诊疗指南. 2022.
[3]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论文集. 2023.
[4]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膀胱癌CAR-T细胞治疗临床试验注册信息. 2024.
[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已批准CAR-T细胞治疗产品清单.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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