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12-15
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天罗星并非传统中药材,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药材名称,在现行国家药品标准中查无此名。该名称多为民间对天南星科部分植物的误称或地方别名,容易与天南星、天仙子等有毒药材混淆,不可自行采挖使用。
1、名称来源:天罗星未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中药大辞典》正名条目,属于民间流传的叫法,缺乏统一的国家药材标准依据。
2、与天南星的关联:天南星为药典收录品种,来源于天南星科植物天南星、异叶天南星或东北天南星的干燥块茎,生品有毒,需炮制后使用,名称仅一字之差,极易被误传。
3、与天仙子的区别:天仙子为茄科植物莨菪的干燥成熟种子,同样属于毒性中药,与天罗星在名称上无对应关系。
4、地方别名现象:部分地区将某些天南星科植物俗称为类似名称,但别名不等同于药材正名,不能作为处方或采购依据。
1、药用部位:天南星使用干燥块茎,秋、冬二季茎叶枯萎时采挖,除去须根及外皮,晒干。
2、炮制要求:生天南星毒性较大,内服须经炮制,常见炮制规格包括制天南星,炮制可降低刺激性毒性成分含量。
3、性味归经:药典记载天南星苦、辛,温;有毒,归肺、肝、脾经。
4、功能主治:燥湿化痰,祛风止痉,散结消肿,用于顽痰咳嗽、风痰眩晕、中风痰壅等证,外用治痈肿、蛇虫咬伤。
5、使用限制:生品内服需谨慎,外用也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孕妇慎用。
1、毒性风险:天南星科多种植物含草酸钙针晶等刺激性成分,误食生品可引起口腔咽喉灼痛、肿胀、流涎,严重时影响呼吸。
2、误用后果:将民间别名当作正规药材自行煎服,可能因品种混淆、剂量不明、炮制不当导致中毒。
3、采购渠道:正规药材应通过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包装上应有品名、产地、批号等信息。
4、就医建议:出现误食后口舌麻木、咽喉肿痛、恶心呕吐等表现,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前往急诊就诊,携带剩余样品供鉴定。
5、辨识原则:名称存疑的植物不要自行采挖、晒干或泡酒,民间别名不能替代药典正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收载中药材及饮片品种共616种,其中并未收录名为天罗星的品种;天南星作为独立品种被收录,并明确标注“有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毒性中药品种管理相关文件中,天南星被列入按毒性中药管理的品种范围。这些官方文件说明,名称相近的药材在管理级别和毒性上差异明显,不能凭俗称判断。
天罗星不是国家药典认可的正规药材名称,多属民间误称,与天南星等毒性品种易混淆。涉及名称不明的植物,应避免自行使用,需经正规医疗机构或药房确认后再作处理。
否。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未收录天罗星这一名称,其多为民间的误称或地方别名,不能作为正规药材采购和使用的依据。
天罗星和天南星是同一种药材吗?否。天南星是药典收录的毒性中药材,天罗星并非药典正名。两者名称相近但不可等同,误将俗称当正名使用存在中毒风险。
误食名称不明的类似天南星植物后该怎么办?立即停止食用,尽快前往急诊就诊,并携带剩余植物样品供鉴定。若出现口舌麻木、咽喉肿痛、恶心呕吐等表现,不要自行催吐或服药。
民间别名可以当作药材名使用吗?不可以。民间别名缺乏统一标准,同一俗称在不同地区可能指向不同植物,甚至包含毒性品种,应以药典正名为准,经专业人员确认后再使用。
本文由吕涛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2]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大辞典(第二版).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
[4] 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药学相关专业教材与科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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