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11-15
马玉燕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诊断性超声检查会对胎儿造成确定伤害,但医学原则是仅在存在临床指征时使用,并遵循最小有效剂量原则。超声检查属于能量输出受控的医学影像手段,其安全性建立在合理使用的基础上。
1、超声原理:诊断性超声通过高频声波成像,不涉及电离辐射,与X射线、CT的成像机制不同,这是其被广泛用于孕期评估的基础。
2、生物效应:超声能量在组织中传播时可产生热效应与机械效应,理论上高剂量、长时间照射可能对组织产生可测量的生物学改变,但诊断剂量范围内尚未在人体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明确危害。
3、剂量控制:国际妇产科超声学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均提出,超声检查应遵循合理可行尽量低原则,即在满足诊断需求的前提下,将声输出参数与照射时间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1、早孕期:通常在孕6至8周进行首次超声,用于确认宫内妊娠、评估孕周及胎心搏动,检查时间一般较短。
2、中孕期:孕20至24周的系统超声筛查是评估胎儿结构的重要节点,检查时间因胎儿体位、孕妇条件等因素存在个体差异。
3、晚孕期:根据临床需要评估胎儿生长、羊水量、胎盘位置等,检查频次由产科医生依据具体情况决定。
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在2020年发布的产科超声指南中指出,诊断性超声在孕期应用未显示对胎儿或妊娠结局造成不良影响,但强调不应将超声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纪念性拍摄等目的。该指南同时指出,超声检查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并限于有临床指征的情形。
1、非医学需要的超声:以拍摄胎儿纪念影像为目的、长时间持续照射的商业性超声服务,缺乏医学监管,其声输出可能超过诊断设备的安全阈值,应避免。
2、检查时长:单次检查时间过长可能增加组织温升,操作者应遵循仪器显示的声输出指数进行调节。
3、重复检查:因焦虑等原因反复要求无指征的超声检查,可能带来不必要的能量暴露,临床医生应予以解释和引导。
孕期超声检查在存在医学指征时,其获益通常大于潜在风险。检查频次与时长应由产科医生根据孕妇具体情况决定,避免无指征的重复检查与非医学需要的超声暴露。
否。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诊断剂量的超声检查会导致胎儿畸形,畸形多与遗传、感染、药物等因素相关。
整个孕期做多少次B超算安全?没有统一固定次数,通常根据临床需要安排,无合并症的孕妇常见为4至6次,具体由产科医生判断。
三维或四维超声比二维超声更危险吗?否。风险取决于声输出与照射时间,而非成像模式,但非医学需要的长时间三维或四维拍摄应避免。
B超检查时间越长对胎儿影响越大吗?理论上照射时间越长组织温升可能越明显,因此操作者会在满足诊断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检查时间。
孕妇可以自己要求多做B超吗?否。超声检查应有临床指征,无指征的重复检查不建议进行,应由产科医生评估后决定。
本文由马玉燕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 产科超声检查指南. 2020.
[2] 国际妇产科超声学会. 超声安全声明. 2021.
[3] 世界卫生组织. 诊断超声安全性评估报告. 2019.
[4] 中华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 产科超声检查规范.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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