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7-30
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利康雄花饮在公开可查的药品与保健食品注册信息中未见明确记录,其具体作用无法确认。任何以“雄花”为名的饮品类产品,若宣称治疗疾病,均不符合中国对食品与药品的法定区分。
1、名称与法定身份: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公开查询系统中,未收录“利康雄花饮”这一名称。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保健食品需取得“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药品需取得国药准字批号。
2、常见雄花原料:市面以“雄花”命名的原料多指杜仲雄花、松花粉等。杜仲雄花被原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批准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限于食品加工,每日推荐食用量不超过6克,不涉及治疗作用。
3、功能声称的法律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若某产品宣称降血压、降血糖、改善性功能等,属于违法宣传。
4、证据块——操作步骤:判断此类产品是否合规,可执行三步核查。第一步,查看包装是否有“国食健注”或“国药准字”编号;第二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栏目输入编号核对;第三步,若仅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则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功效宣称资格。
5、第一手案例:2023年某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一起案件,当事人销售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的“XX雄花饮”,宣称“调节免疫”,被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处以罚款。该案例说明名称含“雄花”不等于具有功能。
6、统计数据: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报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案件中,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占比约为31.4%。
7、权威引用:《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发布)规定,保健食品标签须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8、杜仲雄花的公开研究:中国药典未收载杜仲雄花作为药材。部分公开发表的食品科学类论文探讨其营养成分,结论集中于氨基酸、黄酮类物质含量,未形成临床治疗共识。
该类产品若为普通食品,仅可作为日常饮品,不能替代药物。慢病人群应优先遵循临床诊疗方案,不因饮用此类产品自行调整已确定的治疗计划。
否。该名称未在国家特殊食品或药品数据库中查到对应批准文号,不具备宣称降血压的法定资格,血压管理应依据心内科诊疗方案。
杜仲雄花是药品吗?否。杜仲雄花2009年被批准为新资源食品,属于食品原料,中国药典未将其收载为药材,不具备药品身份。
普通食品可以宣传治疗功效吗?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禁止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此类宣传属违法。
如何核实一款饮品的批准信息?查看包装批准文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输入核对,无保健食品或药品批号即为普通食品。
本文由吕涛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4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2019
[3] 原卫生部. 关于批准杜仲雄花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2号)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报告. 202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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