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9-07
李磊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呼吸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医疗费用,中国在特定时期内对符合条件者实行免费救治政策,该政策随疫情阶段调整而动态变化。
1、政策起始与依据:2020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2、覆盖范围与条件:该政策主要针对确诊患者,且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按规定转诊。2020年1月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指出,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诊转院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费用构成与分担:治疗期间发生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费用,凡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自付部分由就医地财政先行垫付,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4、政策调整节点: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医疗保障政策随之优化。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对住院费用延续综合保障,对门诊费用则按常规医保政策执行,不再实行全额免费。
5、当前执行情况:2023年后,多数地区对住院治疗仍保留财政补助与医保报销衔接机制,但门诊就诊、抗原检测、抗病毒药物等需按当地医保目录及报销比例执行,个人可能承担部分费用。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6、特殊群体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获得进一步支持。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文件要求,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发布的政策文件,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该安排在当时有效降低了就医经济门槛。2023年调整为“乙类乙管”后,住院费用继续综合保障,门诊费用回归常规医保框架。
是,多数地区对住院费用仍延续医保报销加财政补助的综合保障,个人负担部分视当地政策可能减免,门诊费用则按常规医保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可以,2023年1月8日后门诊费用按当地医保目录及报销比例执行,不再实行全额免费,具体比例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异地就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如何结算?是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诊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先行垫付,再按程序清算。
困难群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额外补助吗?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获得进一步支持,确保不因费用影响就医。
本文由李磊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2020
[2]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2023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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