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2-27
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停经6至8周进行,以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存活;此后若无高危因素,通常在孕12周左右建立围产保健档案,并按照孕周节点规律完成后续检查。
1、孕6至8周:完成首次超声检查,目的是确认宫内妊娠、观察胎心搏动,同时核对孕周。此阶段若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需随时就诊,不受固定产检时间限制。
2、孕11至13周加6天:进行胎儿颈项透明层超声检查,并完成早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该时间窗口有严格上限,超过14周则无法准确测量。
3、孕16至20周:开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即甲胎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及游离雌三醇联合检测。此阶段可同时复查血常规与尿常规。
4、孕20至24周:完成系统超声筛查,俗称大排畸,对胎儿颅脑、颜面、胸腹脏器、脊柱及四肢进行结构评估。该检查耗时较长,需提前预约。
5、孕24至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检查前需空腹8至12小时,分别测定空腹、服糖后1小时及2小时血糖。
6、孕28至36周:每2周产检1次,内容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及尿常规。孕30至32周复查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孕34周后开始胎心监护。
7、孕37周至分娩:每周产检1次,评估宫颈成熟度、胎位及骨盆情况,同时完成B族链球菌筛查,通常在孕35至37周进行。
高龄孕妇、双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检间隔需缩短。病情稳定者每2周复查1次;血糖或血压控制不稳定期间,需增加至每周1次甚至更频。具体频次由产科医师根据个体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无高危因素的孕妇整个孕期应进行7至11次产检。该指南同时明确,孕28周前每4周1次,孕28至36周每2周1次,孕37周后每周1次。这一安排已被国内多数助产机构采用。
孕期产检的核心价值在于按孕周节点发现可干预的母胎异常,首次检查宜在停经6至8周完成,后续频次依据指南与个体风险动态调整。
是,停经6至8周即可进行首次产检。此时超声可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并核对孕周。若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应提前就诊。
产检一共要做多少次?无高危因素的孕妇通常需7至11次。孕28周前每4周1次,孕28至36周每2周1次,孕37周后每周1次,具体由产科医师调整。
错过孕11至13周的颈项透明层检查怎么办?否,该检查窗口无法补做。孕周超过14周后颈项透明层已无法准确测量,可改为中期血清学筛查或无创产前检测,需咨询产科医师。
孕24至28周的糖耐量试验必须做吗?是,该检查用于筛查妊娠期糖尿病。若不及时识别并管理,可能增加巨大儿、难产及新生儿低血糖风险,建议按孕周完成。
产检频率会因高危因素改变吗?是,高龄、双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妊娠期糖尿病者需缩短间隔。病情稳定者每2周1次,控制不稳定期间可增至每周1次或更频。
本文由许文静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18, 53(1): 7-13.
[2] 谢幸, 孔北华, 段涛. 妇产科学. 第9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北京: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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