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优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每日用温水(37℃左右)轻柔清洗照射区域,避免使用肥皂、沐浴露等碱性或含香料产品。清洗后用柔软毛巾轻轻蘸干,不可摩擦。若皮肤出现脱屑或结痂,禁止撕扯,可用无菌棉签蘸生理盐水轻轻清理。对于腋下、腹股沟等褶皱部位,需保持通风,可涂抹玉米淀粉或医用滑石粉,但需避开破溃处。
2.避免物理化学刺激。放疗区域皮肤对温度、摩擦、化学物质极为敏感。应穿着宽松、纯棉、无标签的衣物,避免佩戴金属饰品或紧身衣物摩擦。禁止使用热水袋、冰袋或红外线理疗仪。照射区域禁止使用含酒精、香料、激素的药膏或贴膏药,禁用碘伏、酒精直接消毒。日常清洁时,避免使用含皂基、磨砂颗粒的洗护品。
3.合理使用外用药物与敷料。根据皮肤反应分级采取不同措施:1级反应(轻微红斑、干燥脱屑)可使用医用凡士林、羊毛脂软膏或维生素E乳膏,每日涂抹2-3次;2级反应(明显红斑、触痛、湿性脱皮)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磺胺嘧啶银乳膏或糖皮质激素软膏,并用无菌纱布覆盖;3级反应(融合性湿性脱皮、渗液、出血)需每日换药,先用生理盐水冲洗,再涂以莫匹罗星软膏或银离子敷料,必要时使用水胶体敷料或泡沫敷料吸收渗液。
4.及时处理感染与破溃。若皮肤出现脓性分泌物、红肿加剧、发热或疼痛难忍,提示可能继发细菌感染。此时需进行分泌物细菌培养,遵医嘱口服或外用抗生素(如头孢类、克林霉素)。对于深部溃疡或坏死组织,需由专业医生清创,并联合使用藻酸盐敷料或含银敷料控制感染。放疗期间应避免抓挠,剪短指甲,夜间可戴棉质手套防止无意识搔抓。
5.严格防晒与保湿。放疗区域皮肤在治疗后1年内对紫外线极度敏感,易出现色素沉着、毛细血管扩张或纤维化。外出需使用物理防晒(遮阳伞、宽檐帽、深色长袖衣物),避免使用化学防晒霜。每日可多次涂抹无香精、无防腐剂的医用保湿剂(如透明质酸乳、神经酰胺乳霜),保持角质层含水量,减少脱屑和瘙痒。
放疗期间的皮肤护理需贯穿整个疗程及治疗后3-6个月。注意观察皮肤颜色、温度、触感变化,若出现突发性红肿、水疱或疼痛加剧,需立即联系放疗科医生调整方案。切勿自行使用偏方或刺激性药物,以免加重损伤。保持均衡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C、维生素E,有助于皮肤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