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7-21
李小优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符合国家标准并正常使用的调味剂不会致癌。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对常用调味剂进行过系统评估,在每日允许摄入量范围内使用,未发现明确致癌证据。致癌风险与调味剂种类、摄入总量及使用条件有关,不能一概而论。
1、调味剂范围:调味剂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精、糖精钠、阿斯巴甜、安赛蜜、三氯蔗糖等,用途是增强食品风味,与防腐剂、抗氧化剂属于不同功能类别。不同品种安全性评价结论不同,不能以“调味剂”统称其致癌性。
2、国际评估结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23年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该分类基于有限的人类证据,主要涉及饮料摄入与肝细胞癌的关联,并不表示在允许摄入量内使用即致癌。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同年重申阿斯巴甜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千克体重40毫克,体重60千克成年人每天需饮用约12至36罐含阿斯巴甜饮料才可能接近该限值。
3、谷氨酸钠与加热:谷氨酸钠在120摄氏度以上长时间加热可生成焦谷氨酸钠,该物质毒性低,目前无可靠人体研究证明其致癌。日常炒菜温度多在180至240摄氏度,但加热时间短,生成量有限,正常调味使用不构成致癌风险。
4、食用香精与天然等同物:食用香精多由化学合成或天然等同方法制备,单一香料成分需经过安全性评估。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允许使用的香料名单及使用原则,未列入名单的香料不得用于食品。
5、糖精钠与动物实验:早期大鼠实验发现糖精钠与膀胱肿瘤相关,但该机制涉及大鼠特有代谢途径及高剂量条件,后续人群研究未重复出相同结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糖精钠列为2B类,与阿斯巴甜同属可能致癌物,而非确认致癌物。
6、实际摄入量:中国居民膳食调查显示,多数人群通过饮料、零食、调味品摄入的甜味剂总量远低于每日允许摄入量。以阿斯巴甜为例,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千克体重40毫克,体重60千克成年人相当于每天2400毫克,常见无糖饮料每罐含量约100至200毫克,需大量饮用才可能接近限值。
7、操作建议:购买包装食品时查看配料表中调味剂种类,避免长期单一品种大量摄入;家庭烹饪使用谷氨酸钠时,建议出锅前加入,减少高温长时间加热;含阿斯巴甜的饮料,苯丙酮尿症人群需避免,该人群不能代谢苯丙氨酸。
8、权威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并明确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该标准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是判断调味剂使用合规性的核心技术文件。
调味剂致癌风险取决于品种、剂量与使用方式,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每日允许摄入量内使用,未发现明确致癌证据。日常饮食应关注总摄入量,避免长期大量摄入单一品种,特殊人群需按自身情况选择。
否。谷氨酸钠高温长时间加热生成焦谷氨酸钠,该物质毒性低,目前无可靠人体研究证明其致癌,正常烹饪使用不构成致癌风险。
阿斯巴甜被列为2B类致癌物还能吃吗能。2B类表示可能致癌,证据有限。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维持每日允许摄入量每千克体重40毫克,限值内使用未发现明确致癌。
糖精钠会导致膀胱癌吗否。早期大鼠实验发现关联,但机制为大鼠特有代谢途径及高剂量条件,后续人群研究未重复出相同结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
如何减少调味剂摄入查看配料表,避免长期单一品种大量摄入;家庭烹饪出锅前加入谷氨酸钠;苯丙酮尿症人群避免含阿斯巴甜食品,该人群不能代谢苯丙氨酸。
本文由李小优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4.
[2]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阿斯巴甜、糖精及其盐类评估专论. 里昂: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2023.
[3]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阿斯巴甜安全性评估报告. 日内瓦: 世界卫生组织, 2023.
[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食品添加剂科普知识. 北京: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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