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宏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放疗期间需重点关注皮肤护理、饮食调整、血常规监测、疲劳管理及口腔防护五大方面。皮肤需避免摩擦与暴晒,饮食应高蛋白易消化,血常规每周至少检查1次,疲劳时需保证每日8小时睡眠,口腔黏膜炎需提前用漱口水预防。以下为具体执行细则。
照射区域皮肤需保持干燥清洁,穿着纯棉宽松衣物。禁止抓挠或使用含酒精、金属成分的护肤品。若出现红斑或脱皮,可局部涂抹医用辐射防护剂,每日2-3次。避免阳光直射,外出需用遮阳伞。皮肤破溃时需暂停放疗并消毒处理,通常3-5天可愈合。
每日蛋白质摄入量需达到1.2-1.5克/公斤体重,例如60公斤患者需吃约100克鱼肉或2个鸡蛋。主食以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为主,蔬菜需煮软烂。每日饮水2000-3000毫升,少量多次。若出现恶心呕吐,可餐前30分钟服用止吐药;若腹泻,需减少膳食纤维摄入,补充口服补液盐。
放疗期间骨髓抑制常见于第2-4周。白细胞低于3.0×10^9/升时需暂停放疗,并注射升白针。血小板低于50×10^9/升时需卧床防出血,避免磕碰。血红蛋白低于90克/升时需补充铁剂或输注红细胞。每周抽血检查1次,异常时增加至每周2次。
放疗累积剂量达到20戈瑞后疲劳感明显。建议每日午休30分钟,但不超过1小时以免影响夜间睡眠。夜间需保证连续8小时睡眠,睡前可听轻音乐或泡脚。白天进行低强度活动如散步15分钟,每周3-5次。若疲劳评分超过4分(满分10分),需报告医生调整方案。
头颈部放疗患者需放疗前1周完成牙科检查。每日用不含酒精的漱口水漱口3-4次,每次含漱1分钟。出现口腔溃疡时,用2%利多卡因含漱液止痛后再进食。疼痛影响吞咽时,可改为流质饮食如营养奶昔,并添加肠内营养粉剂。
放疗期间需密切配合医疗团队,每日记录体重、体温及皮肤变化。若出现发热超过38.5℃或咳血等紧急情况,需立即就医。定期复查肿瘤标志物和影像学检查,通常每完成10次放疗评估1次疗效。保持居住环境温度20-22℃、湿度50%-60%,减少感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