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2-27
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等,其中子痫前期最为常见且危害较大。该病通常在妊娠20周后出现,表现为血压升高和蛋白尿,严重时可累及多个器官。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毫米汞柱,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
2、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140/90毫米汞柱,伴有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0.3克)或器官功能损害,如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肺水肿或视觉障碍。
3、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
4、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已存在血压≥140/90毫米汞柱,妊娠期持续存在。
5、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
根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2020年发布的指南,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约为5%至10%,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子痫前期在初产妇中的发生率约为3%至7%。高危因素包括:初产、高龄(≥40岁)、多胎妊娠、既往子痫前期病史、慢性高血压、肾脏疾病、糖尿病、肥胖(体重指数≥30)、抗磷脂综合征等。
1、对母体:可导致脑水肿、脑出血、肝破裂、肾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
2、对胎儿:可引起胎儿生长受限、羊水过少、早产、胎儿窘迫甚至死胎。子痫前期孕妇的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率约为15%至20%。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需根据孕周、病情严重程度及母胎状况综合决定。病情稳定者可在门诊监测血压和尿蛋白,每周至少1至2次;病情加重或出现器官损害时需住院治疗。终止妊娠是唯一根治方法,但需权衡孕周与母胎风险。妊娠34周前发病且病情稳定者,可在严密监测下期待治疗;妊娠34周后发病或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
孕妇应定期产检,妊娠20周后每次产检均需测量血压和尿蛋白。居家监测血压者,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并记录。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疼痛、恶心呕吐、体重骤增或水肿加重时,需立即就医。饮食方面,保证充足蛋白质和热量摄入,限制钠盐摄入(每日不超过5克),补充钙剂(每日1至2克)可能降低子痫前期风险。
是,部分高危孕妇可通过孕早期开始每日补充低剂量阿司匹林(75至100毫克)降低子痫前期发生风险,但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规律产检和血压监测也有助于早期发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必须剖宫产吗?否,分娩方式需根据病情、孕周、宫颈条件及胎儿状况综合判断。病情稳定、宫颈成熟者可尝试阴道分娩;病情严重或胎儿窘迫时需剖宫产。
产后血压会恢复正常吗?是,多数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若产后12周血压仍高,需考虑慢性高血压可能,应继续监测并就诊。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胎儿有远期影响吗?是,子痫前期孕妇所生胎儿成年后高血压、心血管疾病风险可能增加,需长期随访。但具体风险与出生孕周、体重及后天环境相关。
本文由许文静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20, 55(4): 227-238.
[2] 谢幸, 孔北华, 段涛. 妇产科学. 第9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3] 世界卫生组织.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管理推荐. 日内瓦: 世界卫生组织,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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