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2-27
谢静颖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妇科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等,核心特征是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可伴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毫米汞柱,无蛋白尿及器官功能损害,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
2、子痫前期:在血压升高基础上出现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0.3克)或母体器官功能损害,如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肺水肿、神经系统症状。
3、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之一。
4、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已确诊高血压,或产后12周血压仍持续升高。
5、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加重。
目前认为该病与胎盘着床异常、血管内皮损伤、免疫调节失衡、遗传因素等相关。以下人群风险更高:
据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发布的全球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约占全球孕产妇死亡原因的14%。
对孕妇可造成脑水肿、肝破裂、肾功能衰竭、凝血功能障碍、胎盘早剥等。对胎儿可导致生长受限、羊水过少、早产、胎儿窘迫甚至死胎。病情越重,孕周越小,风险越高。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管理需在产科医生指导下进行。病情稳定者通常每1至2周复查血压、尿蛋白及胎儿情况;病情加重者需增加监测频率,必要时住院治疗。分娩时机需综合孕周、病情严重程度及胎儿状况决定。产后仍需监测血压至12周,部分患者血压可恢复正常,部分可能转为慢性高血压。
本文由谢静颖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 中华妇产科杂志
[2] 世界卫生组织. 全球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2023
[3] 谢幸,孔北华,段涛. 妇产科学(第9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作健康知识科普,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请谨慎参阅,身体若有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Copyright © 2015-2026 www.pingguolv.com 苹果绿养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516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281 南京桑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