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09-11
魏琼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耐量检查必须做。该检查用于诊断妊娠期糖尿病,而妊娠期糖尿病通常无明显症状,若不筛查极易漏诊,进而增加母婴近远期并发症风险。所有孕妇均应在孕24至28周接受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除非存在明确禁忌或已在孕前确诊糖尿病。
1、发病隐匿:妊娠期糖尿病在多数孕妇中不产生自觉不适,仅凭症状无法识别,缺少实验室筛查即无法发现。
2、母婴风险明确:未经控制的高血糖可导致胎儿过度生长、新生儿低血糖、剖宫产率上升,并增加子代远期代谢异常风险。
3、干预有效:通过医学营养治疗与血糖监测,多数患者可将血糖控制在目标范围,从而降低上述不良结局的发生率。
4、筛查时机固定:孕24至28周是胎盘激素引起胰岛素抵抗明显升高的阶段,此窗口期检测灵敏度较高。孕前已确诊糖尿病者不属于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范畴,需按孕前糖尿病管理。
1、操作步骤:空腹8至10小时后抽血,随后在5分钟内口服含75克葡萄糖的液体,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抽取静脉血。
2、诊断界值:空腹血糖不低于5.1毫摩尔每升,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不低于10.0毫摩尔每升,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不低于8.5毫摩尔每升,任一指标达到或超过即成立诊断。
3、检查前注意:检查前3天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不少于150克,检查期间静坐、不吸烟、不进食。
4、不适用情形:已确诊糖尿病、存在严重感染或需紧急处理的其他疾病时,应暂缓或按医嘱调整筛查安排。
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在2010年发表于《糖尿病护理》的研究,基于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多中心队列,提出上述三项血糖界值,并显示按该标准诊断并治疗可降低巨大儿、子痫前期等发生率。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发布的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亦推荐对所有孕妇在孕24至28周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妊娠期糖尿病诊断》同样采用该三项界值作为诊断依据。
1、医学营养治疗:由营养科制定个体化膳食方案,控制总能量并分配三餐及加餐。
2、运动管理:无禁忌者每周至少5天、每天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如步行。
3、血糖监测:病情稳定者每周选2至3天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血糖未达标或调整治疗方案期间需增加监测频率,具体频次由接诊医师确定。
4、随访:产后4至12周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复查,此后每1至3年筛查一次。
孕期糖耐量检查是识别妊娠期糖尿病的必要手段,所有无禁忌孕妇均应在孕24至28周完成该项检查,以便及时干预并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否。该检查用于发现无症状的妊娠期糖尿病,跳过筛查可能导致高血糖未被识别,增加母婴并发症风险,除存在禁忌外均应按医嘱完成。
孕前已确诊糖尿病还需要做糖耐量检查吗?否。孕前已确诊糖尿病者不属于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对象,应按孕前糖尿病进行血糖管理,具体监测方案由接诊医师制定。
糖耐量检查前需要空腹多久?需空腹8至10小时,检查前3天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不少于150克,检查期间静坐、不吸烟、不进食,以保证结果准确。
糖耐量检查结果异常怎么办?应尽快就诊产科或内分泌科,接受医学营养治疗、运动指导与血糖监测,多数患者经干预后血糖可控制在目标范围。
本文由魏琼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30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 妊娠期高血糖诊断标准. 糖尿病护理, 2010.
[2]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 中华妇产科杂志.
[3]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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