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陵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儿科
婴幼儿腹泻期间,饮食管理需遵循易消化、低刺激、补充水分与电解质、逐步恢复营养密度的核心原则。具体建议包括:优先选择收敛止泻的淀粉类食物、避免高糖与高纤维食物、及时补充口服补液盐、暂缓乳制品摄入、以及根据腹泻阶段调整辅食种类与性状。
焦米汤是首选的腹泻期辅食,将大米炒至焦黄后加水熬煮,其中碳化淀粉具有吸附肠道毒素和收敛水分的作用。每日可喂养3至4次,每次50至100毫升,适用于6个月以上已添加辅食的婴幼儿。此外,蒸熟后的苹果泥(不含果皮)富含果胶,加热后能有效吸附肠道内多余水分,建议每日1至2次,每次约30至50克。
腹泻期间肠道黏膜通透性增加,含蔗糖、果糖的果汁(如葡萄汁、西瓜汁)或蜂蜜会加重渗透性腹泻,应完全禁止。同时,粗粮(如燕麦、玉米)、绿叶蔬菜(如菠菜、芹菜)等高膳食纤维食物可能刺激肠壁蠕动,导致腹泻加剧,需暂停摄入直至排便恢复正常。
腹泻导致水分和钠、钾等电解质大量流失,单纯饮水无法纠正电解质紊乱。建议使用儿童专用口服补液盐,按照说明书配制成每1升水中含3.5克氯化钠、1.5克氯化钾、20克葡萄糖的溶液。每次腹泻后按体重补充:体重小于5千克的婴幼儿每2至4小时补充50至100毫升,5至10千克者每2至4小时补充100至200毫升。若出现眼眶凹陷、哭时无泪、精神萎靡等脱水迹象,需立即就医进行静脉输液。
腹泻期间肠道乳糖酶活性显著下降,约70%的婴幼儿会出现继发性乳糖不耐受。配方奶喂养的婴幼儿应更换为无乳糖奶粉,母乳喂养者则继续母乳喂养,但需观察是否因母亲摄入乳制品导致症状加重。对于已添加辅食的婴幼儿,暂停酸奶、奶酪等乳制品直至腹泻停止后3至5天。
腹泻初期(每日排稀水样便超过4次),仅给予焦米汤、苹果泥等单一食物。恢复期(排便次数减少至每日2至3次,粪便渐成形),可逐步加入蒸熟的南瓜泥、胡萝卜泥(每顿约30至50克),这些食物富含可溶性膳食纤维,能帮助粪便成型。完全恢复后(排便每日1至2次,成形),再逐步恢复正常饮食,但需避免油腻(如油炸食品)和生冷食物(如冰镇水果)至少1周。
婴幼儿腹泻期间饮食调整需遵循“止泻、补水、低刺激、逐步过渡”的原则。焦米汤与苹果泥是首选收敛食物,口服补液盐是预防脱水的核心措施,无乳糖奶粉可缓解乳糖不耐受症状。若腹泻持续超过3天、伴有高热(体温超过38.5摄氏度)或血便,则需立即就医排查细菌感染或肠道炎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