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尿病的检查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完成,具体流程包括筛查时机、检测指标、诊断标准和注意事项。筛查时机通常安排在孕24-28周,检测指标包括空腹血糖、1小时血糖和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依据国际公认的阈值。注意事项涵盖检查前饮食控制和检查后观察。
孕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的常规筛查时间点为孕24至28周。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体重指数≥30)、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筛查可提前至孕早期(孕12周前)进行,以避免漏诊。若孕早期筛查结果正常,仍需在孕24至28周重复检查,因为这一阶段胎盘分泌的激素会显著增加胰岛素抵抗。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是诊断金标准。检查前需禁食8至14小时(禁食期间可饮水),检查当日早晨空腹抽取静脉血测定空腹血糖,随后口服75克无水葡萄糖(溶于250-300毫升温水中,5分钟内饮完)。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时,分别于1小时和2小时后再次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水平。整个检查期间应保持静坐、避免剧烈活动或进食。
根据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IADPSG)和中国指南,诊断阈值如下:空腹血糖≥5.1毫摩尔每升(mmol/L),或1小时血糖≥10.0毫摩尔每升,或2小时血糖≥8.5毫摩尔每升。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7.0毫摩尔每升,或随机血糖≥11.1毫摩尔每升且伴有典型高血糖症状(如多饮、多尿),则提示可能为孕前糖尿病(显性糖尿病),需进一步鉴别。
检查前3天应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低于150克),避免刻意节食或过度摄入甜食。检查前8至14小时严格禁食,但可饮用少量白开水。检查过程中若出现头晕、心慌、出冷汗等低血糖症状,需立即告知医护人员。检查后应补充水分和能量,避免因空腹时间过长导致不适。对于无法耐受口服葡萄糖的孕妇,可考虑用75克葡萄糖粉替代葡萄糖溶液,但需确保完全溶解。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需进行血糖自我监测,通常包括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目标为空腹血糖≤5.3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6.7毫摩尔每升。若通过饮食和运动控制后血糖仍不达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产后6至12周应复查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评估血糖恢复情况,因为约50%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未来10至20年内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
孕期糖尿病的检查是一个标准化的流程,核心在于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在孕24至28周进行筛查,并依据空腹、1小时和2小时血糖阈值做出诊断。检查前需严格遵循禁食和饮食要求,检查后需关注身体反应。确诊后应及时启动血糖管理,以降低对胎儿和母体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