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8-03
戴春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临床营养科
根据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段婴儿配方奶粉不得添加香兰素。香兰素属于食用香料,可用于较大婴幼儿配方食品,但0至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的配料表中不允许出现该物质。判断依据为产品执行标准与配料表标注,而非销售宣传。
1、标准条款: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1段奶粉对应0至6月龄婴儿,属于该标准管理范围,因此香兰素不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名单内。
2、阶段划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对应6至12月龄,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对应12至36月龄,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这两个阶段对香兰素的使用规定与1段不同,不能相互套用。
3、标签识别:选购时查看包装上的适用月龄与产品标准号。标注GB 10765或适用0至6月龄的产品,配料表中不应出现香兰素、乙基香兰素、香荚兰豆浸膏等香料名称。若配料表出现上述名称,该产品不符合1段配方食品的标签与配方要求。
4、监管数据: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与监督抽检相关通告,婴幼儿配方乳粉年度抽检合格率长期保持在99%以上,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签标识与个别微生物指标,香料违规添加属于重点监测项。该数据说明正规注册产品的配方合规性总体较高,但消费者仍应以配料表为准进行核对。
5、操作核对步骤:第一步,确认包装正面标注的适用月龄为0至6月龄;第二步,在包装侧面或背面找到产品标准号,核对是否为GB 10765;第三步,逐项阅读配料表,确认无香兰素及相关香料名称;第四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对配方注册信息与包装是否一致。
6、香兰素的作用与限量背景:香兰素主要用于提供香草风味,在较大婴幼儿食品中允许使用时有明确最大使用量规定。对0至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的风味应来源于乳基原料本身,添加香料会掩盖原料差异,也不符合该阶段以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为单一营养来源的喂养原则。
7、常见误区:部分产品宣传“无添加蔗糖”不等于“无添加香料”,两者属于不同类别;部分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允许使用的成分,进入中国市场后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注册配方以中国标准为准。
核心信息为:1段奶粉不允许添加香兰素,判断依据是适用月龄与产品标准号,配料表是最直接的核对入口。购买时以包装标注和注册信息为准,发现标注0至6月龄却含香兰素的产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说明该产品不符合婴儿配方食品标准要求。GB 10765-2021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此类产品不应作为0至6月龄婴儿的常规口粮。
2段奶粉可以添加香兰素吗?可以,但有条件。6至12月龄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执行GB 10766-2021,允许在规定范围内使用部分食用香料,具体以配料表和国家标准为准。
进口1段奶粉也要遵守中国标准吗?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论国产或进口,均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完成配方注册,适用月龄与标准号以中文标签为准。
香兰素对婴儿健康有直接危害吗?在允许使用的阶段和限量内,其安全性由标准评估支持;对0至6月龄婴儿,标准采取不添加的管理方式,原因在于该阶段营养来源单一,应保持配方风味来源简单。
如何快速判断一款奶粉是否属于1段?看包装标注的适用月龄是否为0至6月龄,并核对产品标准号是否为GB 10765,两者一致即可判定为1段婴儿配方食品。
本文由戴春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相关通告(2021年)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作健康知识科普,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请谨慎参阅,身体若有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Copyright © 2015-2026 www.pingguolv.com 苹果绿养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516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281 南京桑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