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09-17
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青光眼早期常无明显症状,急性发作时可出现眼胀、眼痛、看灯光有彩虹圈、视力骤降、头痛、恶心呕吐,慢性期表现为视野逐渐缩小,晚期可致视神经萎缩和失明。出现上述表现应尽快到眼科就诊,测量眼压并检查视神经与视野。
1、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期:突发剧烈眼胀眼痛,常伴同侧头痛、恶心、呕吐,看灯光时周围出现彩色光晕,视力可在数小时内明显下降,部分患者被误认为消化道疾病或偏头痛。情绪激动、暗环境久留、一次性大量饮水可成为诱因。
2、慢性闭角型青光眼:症状较轻,表现为间断眼胀、视物模糊、鼻根部酸胀,多在傍晚或长时间用眼后出现,休息后可缓解,因此容易被忽视。眼压呈波动性升高,视神经损害在反复发作中逐步累积。
3、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多数患者早期无自觉症状,中心视力长期保持正常,仅在高眼压持续较久时出现轻微眼胀或视疲劳。视野从周边开始缺损,患者常到晚期才因走路碰撞、看不清侧方物体而就诊。
4、继发性青光眼:除眼压升高相关表现外,还伴随原发病症状,如眼红、眼痛、畏光、流泪、虹视、视力下降等。葡萄膜炎、眼外伤、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均可成为基础病因。
5、先天性青光眼:婴幼儿可表现为畏光、流泪、眼睑痉挛,黑眼珠异常增大、角膜混浊,家长常因发现孩子怕光、揉眼、眼球外观异常而就诊。
6、晚期共同表现:视野呈管状缩小,仅剩中央一小片可见范围,最终可丧失光感。视神经乳头凹陷扩大、颜色苍白,属于不可逆损害。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发布的《中国青光眼指南(2020年)》指出,眼压升高是青光眼主要危险因素,但部分患者眼压处于正常范围仍可发生视神经损害,因此诊断需结合眼压、视神经形态和视野检查综合判断。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发布的全球视觉健康报告显示,青光眼是全球不可逆致盲的主要原因之一,40岁以上人群患病风险随年龄增长而上升。国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我国40岁以上人群原发性青光眼患病率约为2%至3%,其中相当比例患者确诊时已存在视野缺损。
眼压、视神经、视野三项检查互相补充,单次眼压正常不能排除青光眼。40岁以上人群建议每1至2年进行一次眼科检查,高危人群缩短至每6至12个月一次。
青光眼症状因类型而异,急性发作以眼痛、虹视、视力骤降为主,慢性与开角型早期多无症状,视野缺损常悄然进展,定期眼科筛查是发现该病的关键途径。
否。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早期通常无眼痛,中心视力可正常,仅表现为周边视野逐渐缺损,需通过眼压、视神经和视野检查发现。
看灯光有彩虹圈就是青光眼吗?不一定。虹视可见于青光眼眼压升高,也可由角膜水肿、白内障或分泌物引起,需结合眼压测量和裂隙灯检查判断。
青光眼会导致失明吗?是。若未及时干预,视神经损害持续加重,视野可逐渐缩小至管状,最终丧失光感,且已发生的视神经损害不可逆转。
多大年龄需要开始筛查青光眼?40岁以上人群建议每1至2年检查一次眼压、视神经和视野;有家族史、高度近视或糖尿病者应提前并缩短筛查间隔。
青光眼能通过症状自行判断吗?否。慢性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早期常无明显症状,仅凭自我感觉难以发现,需依靠眼科专项检查明确诊断。
本文由张传伟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30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 中国青光眼指南(2020年). 中华眼科杂志.
[2] 世界卫生组织. 全球视觉健康报告. 2023.
[3] 葛坚, 王宁利. 眼科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眼健康相关科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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