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6-20
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桂圆既是水果,也是中药材,二者并不矛盾。鲜品桂圆属于水果,可直接食用;干品桂圆(龙眼肉)被《中国药典》收载为中药材,属于药食同源物质。日常食用与中医组方使用,是同一物质在不同场景下的两种身份。
1、植物学分类:桂圆为无患子科龙眼属植物龙眼的成熟果实,与荔枝、红毛丹同科,属于典型热带亚热带水果。
2、鲜食属性:新鲜桂圆果肉晶莹、含汁量高,每100克鲜果肉约含维生素C 43毫克、钾248毫克,数据引自《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2018年,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这一数值在常见水果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3、加工形态:鲜果经烘干或晒干后成为干桂圆,俗称龙眼肉或桂圆肉,水分大幅下降,糖分相对浓缩,风味由清甜转为浓甜。
1、药典收载:龙眼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收载,性味甘、温,归心、脾经,功能为补益心脾、养血安神。
2、经典方剂:归脾汤等传统方剂中含有龙眼肉,用于心脾两虚所致的心悸、失眠、健忘等证候,属中医临床常用配伍药材。
3、使用边界:作为药材使用时,需由中医师辨证后决定是否适用及配伍方式;作为水果食用时,则按普通食品对待,不涉及辨证。
1、目录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将龙眼肉列入其中,说明其可在食品与药品两个领域合法使用。
2、身份切换逻辑:同一物质归入哪一类,取决于使用目的与加工方式,而非物质本身发生改变。鲜果入菜入盘,归为水果;干品入方入药,归为药材。
3、常见误区:将“是水果”与“是药材”对立起来,认为只能二选一,这一理解不符合药食同源的管理框架。
1、用量差异:作为水果,健康成年人每次食用鲜桂圆100至150克较为常见;作为药材,龙眼肉在方剂中的常用量为9至15克,具体用量由医师根据证候确定。
2、适用人群差异:桂圆性温,体质偏热、易上火者、痰湿偏盛者不宜多食;糖尿病患者需控制摄入量,因干品糖分浓缩明显。
3、场景差异:日常零食、甜品配料属于食品场景;配伍煎服属于医疗场景,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共同确认了龙眼肉的药材身份;《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2018年)则提供了其作为水果的营养数据。两类权威文件并行存在,正说明桂圆的双重身份有据可依。
桂圆在鲜食时是水果,在干制入药时是药材,药食同源是其身份依据。食用需注意体质与用量,药用需经专业辨证,二者场景不同,不宜互相替代。
是。桂圆与龙眼指同一植物的果实,通常鲜品称龙眼,干品称桂圆,部分地区习惯混用两个名称,所指对象一致。
干桂圆可以直接当零食吃吗?可以。干桂圆属于药食同源物质,可作为普通食品适量食用,但糖分浓缩,每次不宜过多,糖尿病患者更需控制份量。
桂圆是药材,是否说明它不能当水果吃?否。药材身份与水果身份并行不悖,鲜桂圆按水果食用,干桂圆入方按药材使用,身份取决于使用目的与加工方式。
哪些人不适合多吃桂圆?体质偏热、易上火者、痰湿偏盛者以及糖尿病患者不宜多食。桂圆性温、糖分较高,此类人群需根据自身情况控制摄入。
桂圆入药需要医生开方吗?是。作为药材使用时,需由中医师辨证后决定是否适用及具体用量,不宜自行按方煎服,以免证候不符。
本文由吕涛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3] 杨月欣主编.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 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8.
[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相关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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