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9-24
杨宁主任医师
南京脑科医院 中医科
何首乌是传统补益类中药,制何首乌在规范炮制与辨证使用前提下,可用于肝肾精血不足相关的早白发、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表现;生何首乌则主要用于解毒、消痈、润肠通便,两者功效不同,不可混用。
1、制何首乌:经黑豆汁拌蒸炮制后,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的作用增强,适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等精血亏虚证候。
2、生何首乌:未经炮制或仅简单切制,主要含结合型蒽醌类成分,功能为解毒消痈、润肠通便,常用于瘰疬疮痈、风疹瘙痒、肠燥便秘。
3、成分差异:制何首乌中结合型蒽醌含量下降,游离型蒽醌及二苯乙烯苷类成分比例改变,这是炮制减毒增效的物质基础。二苯乙烯苷被认为与抗氧化、调血脂等作用相关。
1、煎汤内服:制何首乌常规煎服用量一般为6至12克,具体用量由中医师根据体质与证候确定。
2、入丸散或膏方:常与枸杞子、当归、熟地黄等配伍,制成丸剂、膏滋,便于长期调补。
3、药膳搭配:可与黑豆、黑芝麻、核桃、粳米同煮粥或煲汤,作为日常膳食的一部分,但不宜长期大量食用。
4、泡酒:传统上有何首乌酒的做法,但酒精本身需限量,且生何首乌毒性风险更高,不建议自行泡制饮用。
1、肝损伤风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提示,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引起肝损伤,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风险增加。
2、生品禁用:生何首乌有肝毒性和致泻作用,不作补益药使用,内服须经炮制。
3、特殊人群: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女性、儿童应避免使用;有肝病史者需在医师指导下慎用。
4、配伍禁忌:不宜与肝毒性药物同用;服药期间避免饮酒,以免加重肝脏负担。
5、监测要求:服用期间如出现乏力、食欲减退、尿黄、皮肤黄染,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检查肝功能。
6、辨证要点:湿热内盛、痰湿偏重、大便溏泄者不宜服用制何首乌,误用可能加重症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通报中要求,含何首乌的保健食品和药品说明书需增加肝损伤警示语,并限制生何首乌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中国药典2020年版规定,制何首乌按干燥品计算,含2,3,5,4'-四羟基二苯乙烯-2-O-β-D-葡萄糖苷不得少于0.70%,含游离蒽醌以大黄素和大黄素甲醚总量计不得少于0.10%,这是质量控制指标,不等同于疗效保证。
制何首乌偏于补益精血,生何首乌偏于解毒通便,二者不可互相替代;有肝病史或正在服用其他药物者,使用前应咨询中医师或药师,并定期监测肝功能。
不能简单说能。制何首乌对肝肾精血不足引起的须发早白有辅助调理作用,但对遗传、年龄、疾病等其他原因导致的白发效果有限,需辨证使用。
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可以互换使用吗?否。生何首乌主要用于解毒、消痈、润肠通便,制何首乌才用于补肝肾、益精血,二者功效和安全性不同,不能互换。
何首乌可以长期泡水喝吗?否。何首乌存在肝损伤风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通报提示不宜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短期辨证使用。
吃何首乌出现尿黄怎么办?应立即停药并尽快就医。尿黄、乏力、食欲减退、皮肤黄染可能是肝损伤信号,需检查肝功能,不可自行继续服用。
哪些人不能吃何首乌?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女性、儿童应避免使用;湿热内盛、大便溏泄者不宜用制何首乌;有肝病史者需医师评估后慎用。
本文由杨宁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61期):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损伤风险. 2014.
[2]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订含何首乌保健食品和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14.
[4] 高学敏主编. 中药学(新世纪第二版).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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